生产队的历史

如题所述

生产队绝大多数最初由高级农业社过渡而来;之后进入“大跃进”阶段的生产队组织,这期间以人民公社大食堂为标志,即所有农户及其家庭成员在生产队所设“公共食堂”就餐,劳动不计报酬。食堂建立之初,吃饭不记账、不受定量限制,也就是当时人们开始想象的“共产主义”,其时也被称为“共产主义大食堂”,因此当时出现最流行的说法“跑步进入共产主义”。期间由于出现全国性的饥荒,之后食堂于1961年解体(称为“下放食堂”),1962年时任国家主席的刘少奇开始推行“三自一包”、“四大自由”,分过一部分土地给农户的政策未经推广即破产;后来生产队成为基层农业生产单位和行政编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1980年以后,很多地区的生产队农户自发地拆分为“生产小组”或类似组织,规模、制度和组织方式类似于之前的“初级农业社”。
生产小组:生产小组存在的时间一般从1980年至1984年,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过渡阶段,在此期间很多“小组”开始实行“包产到户”。同一个生产大队辖区内,有的生产队拆分为“小组”,有的仍旧以生产队为作业和预算单位。但拆分后的“小组”绝大多数为独立预算单位,管理、预算和报酬制度基本承袭原生产队的模式,劳动主要集中在粮食种植和主要生产领域,劳动和作息“小组”有完全支配权。“小组”基本属于互助合作性质的生产单位,生产上接近包产到户的劳动效率;由于农民自由支配时间的增加,家庭副业开始蓬勃发展,主要为家庭种植业和养殖业,开始出现各种“农村专业户”的萌芽;由于农民开始享有对劳动的支配权,壮年劳动力可以外出打工,“建筑包头”由此慢慢出现;劳动效率的大大提高导致大量劳动力的过剩,农民自由务工,开始涌入城市寻找生活出路,这些人后来被称为“农民工”,当时主要集中在建筑业。小组与生产队的关系,生产队对小组的土地仍有支配权,可以根据人口增长情况和分布情况对小组土地作小范围的调整。小组规模上,每个生产队按照农户自愿的原则被拆分为3~5个小组,人口密度较大的粮食生产区约为5~8户即25~30人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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