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的写法

如题所述

实施方案通常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落款四个部分内容构成。 实施方案的正文一般分前言、主体、结尾三部分。
(1)前言。要写明制发实施方案的目的和依据,要求写得简明扼要。一般先写制发的目的,常用“为”、“为了”开头;然后说明制发的依据,常用习惯语“根据……,结合本(我)单位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结束。以简明扼要的一段话把该局制定实施方案的目的和根据非常清楚、明确地表达出来。
(2)主体。主体部分是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几部分的内容:一是简要阐述实施某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阐明实施某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及指导原则;三是实施某项工作的安排、步骤、方式方法等;四是关于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及资金保证等。这部分的内容要求具体明确,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如实施某项工作分为哪几个步骤、每个步骤安排在什么时间、时间安排多长以及每个步骤由哪些部门、哪些人员负责落实等都要做好具体明确的安排和分工。同时上述四部分内容,可以根据不同的部门单位、不同的工作内容而有所删减,有的实施方案就不写第一部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内容,而直接写后三部分的内容。如上述例文就包含了“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实施步骤、基本要求”四部分的内容,而且每部分的内容都制定得很具体、详细,特别是第三部分“实施步骤”,把该局整个先进性教育活动分“学习动员、分析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对各个阶段的时间、教育活动的内容、负责的部门及要求等都做了非常具体、详细而又明确的部署和安排,这样便于各个股室、支部及党员个人去贯彻执行。
(3)结尾。结尾部分通常是对贯彻实施方案提出明确的要求,要求受文机关认真贯彻执行,要写得简明扼要。如上面所举的实施方案的结尾就对该局所属的股室和支部提出制定实施计划的时间和贯彻执行的要求。 在正文右下角写上发文机关的名称和发文日期。如果标题中写明发文机关的,可以省略不写发文机关,直接写发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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