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和双重股权结构的区别

如题所述

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与双重股权制度不太一样,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在上市之初,采用双重股权结构的公司内部人士可以控制整个董事会,公众股东不会获得任何实质的权限。
而阿里巴巴28个合伙人将有权力任命董事会的大多数成员,如果董事候选人遭到股东反对,合伙人可以重新提交候选人名单。阿里巴巴的少数董事将由除了合伙人之外的大多数股东推选。
如此一来,合伙人如何退出和更新便相当重要,有知情人士称,阿里巴巴的合伙人是“自我更新的(self-rejuvenating)”。
推选新的合伙人需得到所有合伙人75%的投票支持,而罢免合伙人则需要得到所有合伙人51%的投票支持,而这些多数董事的更新都不需要与股东进行商议。
Ronald Barusch在华尔街日报撰文分析认为,
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将抑制积极投资者出现的可能性,积极投资者可能以获得公司董事会少数席位为目标,但如果少数董事的权限较小,积极投资者夺取董事席位的必要性就大大降低。
在合伙人是否可以出售控股权套现的问题上,有消息称,在涉及到阿里巴巴控制权变化的交易中,合伙人将无权获得任何特殊的补偿。不过这一协议可以在75%的合伙人投票支持的情况下进行修改。
从对股东的影响来说,合伙人制度与双重股权结构并没有那么大的区别,从某些角度来说合伙人制度对于股东更有利。
Ronald Barusch也提到,双重股权结构的一大优势是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列出了控股股东的身份,同时,拥有超级投票权的股份转让后一般会自动转化为低投票权股份。因此随着股权交易的增多,超级投票权股份的数量可能会下降。
总而言之,合伙人制度和双重股权结构各有其利弊,就阿里巴巴采用合伙人制度上市来说,至少在其IPO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股东都将无权更换管理层或强制出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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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1-28

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


1.阿里巴巴合伙人共有28名成员,包括22名阿里巴巴集团的管理层和6名关联公司及分支机构的管理层。其中马云和蔡崇信为永久合伙人,其余合伙人为暂时合伙人,其任期与任职相关,即在阿里巴巴集团公司或关联公司任职时,是合伙人;一旦离开,即从阿里巴巴合伙人中“退休”。合伙人的人数无最终限制。


2、阿里巴巴每年选一次新合伙人。新合伙人要获得四分之三以上的现任合伙人同意才能当选。合伙人投票实行一人一票。


3、新合伙人需要满足在阿里巴巴或关联公司工作五年以上;对公司发展有积极的贡献;高度认同公司文化,愿意为公司使命、愿景和价值观竭尽全力等条件。


4、担任合伙人期间,每个合伙人都必须持有一定比例的公司股份。


5、合伙人的权力包括董事提名权和奖金分配权。阿里巴巴合伙人有权提名阿里巴巴过半数董事,提名董事需经股东会投票过半数支持方可生效。如果股东反对合伙人任何一名提名人选,合伙人毋须股东投票,可指派另外一人选成为“过渡董事”,任期一年。


双重股权结构:


双重股权结构是指将公司的股票分高(superior)、低(inferior)两种投票权。高投票权的股票每股具有2至10票的投票权,主要由高级管理者所持有。低投票权股票的投票权只占高投票权股票的10%或1%,有的甚至没有投票权,由一般股东持有。作为补偿,高投票权的股票其股利低,不准或规定一定年限,一般3年后才可转成低投票权股票,因此流通性较差,而且投票权仅限管理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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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8-15
你做什么工作的啊,这个应该有点经验啊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