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主播停播了法院最后怎么判

如题所述

主播擅自停播还转移粉丝,后来公司那边与其沟通无效以后,就起诉至大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合同并支付相关的违约金等,最后这名主播被索赔共计25万余元。而法院审理那边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应的,而且被告因为擅自停止演绎活动两次,所以已经构成了违约,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原告无违约行为,不用承担相应责任。
      一、主播擅自停播还转移粉丝被索赔25万余!
      在大足有一名主播小诺与其传媒公司签订了一份《演艺合作合同》,在合同中已经明确指出了,如果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50万元。后来这名小诺在抖音平台当主播的时候,却擅自停播了两次,停播38天,而且公司那边还发现这位小诺在其自行注册的两个账号上分别发布作品,似乎有转移粉丝行为,已经构成违约,所以这位主播最后被索赔了25万余元。
      二、法院:主播小诺已经构成了违约
      因为公司那边发现小诺有违约行为,所以在双方沟通无效以后,公司就起诉至大足法院要求判决解除双方合同,并要求这位主播支付违约金,律师费等等共计25万余元。虽然在这个案件当中,小诺说自己并没有违约,但是根据合同上面的说法以及合同是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的,所以这位小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约,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原告也就是公司那边没有违约行为,不用承担相应责任。
      总而言之就这个事情来看,既然你一开始就已经和公司那边拟定好了合同,并且根据合同要求你是一定要这么做的,如果做不到你就是违约,而小诺因为在合同期间没有履行好合同的责任,私自开账户移粉丝已经违反了合同里面的要求,所以法院那边认为这位主播已经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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