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某考生历史考了90分,是当年公布的比例确定的等级——“第一等级”范围(最高级100分)。这样按等级赋分计入高考总分时,就相当于100分。
浙江省新的高考政策中,等级赋分是什么意思,如果是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那不就是固定有20个等级了,举例里面说,某考生历史考了90分,是当年公布的比例确定的
由于选考是在学考“必考题”基础上增加“加试题”形成的,同一科目的学考和选考同时安排考试。所以这次考选考的考生,同时把学考也考了。在划定某一科目当次学考等级时,也会把选考的考生全部计入划学考等级的基数。换句话说,就是选考可以“一考两用”,既能获得学考等级,同时又获得高考选考科目赋分。
比如:有10万学生考某一科70分满分的学考试卷,5万学生考该科100分满分的选考试卷,考后按15万学生划定该科目学考等级,按5万选考学生去掉学考70分部分不合格者划定该科目选考等级。
而选考的成绩,则以当次当科考试考生的卷面得分(卷面满分100分)为依据,根据下表的等级比例,按最接近的累计比例划21级,并按下表的对应关系赋分,在招生录取时计入高考总分。选考科目以学考合格为赋分前提,起点赋分40分,最高分100分。
选考科目的等级划分和赋分
等级12345678910
人数比例%1234567877
赋分
(计入高考总分)100979491888582797673
等级1112131415161718192021
人数比例%7777654321不超过1
赋分
(计入高考总分)7067646158555249464340
具体怎么赋分?给大家举个例子,假如小明本次某选考科目卷面成绩85分,他这个成绩位于全省考生的7%-10%,按照上表对应第4等级,他本次选考科目的赋分就是91分;如若在后续选考科目中得到的赋分是88分,那么2017年的高考就以本次91分(较高分)计入总分。
另外,省考试院还提醒,假如考生如对自己的某科成绩有较大疑问,可以在11月26日17:00前向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办理查对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