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工资计算方式是按月薪除以计薪天数21.75。日工资是指当月的计薪日,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扩展资料
劳动保障部于2008年1月10日公布了《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在这个通知中提出了“制度工作日”和“制度计薪日”两个概念。
“制度工作日”主要用于加班时间的计算,一些机构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但他们的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超过“制度工作日”规定的工作小时数即为加班。因此,“制度工作日”这一概念是判断加班的一个重要依据。
工作日的计算方法: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