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世了将房产给配偶,还需要死者的同胞兄弟姐妹签字吗?

如题所述

不签字就不能过户。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其中办理继承公证时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分割继承财产的法律规定

夫妻一方去世后房产怎么分割?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由此可见,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才可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一方去世后另一方怎么继承房产?

1、夫妻一方死亡且死亡一方生前立有遗嘱,明确共有产权归配偶所有的,需提供:(1)遗嘱(2)权利人死亡证明(3)房产证(4)本人身份证、关系证明(5)继承公证书(6)房管局要求的其它资料

2、夫妻一方死亡且死亡一方生前立有遗嘱,但明确共有产权归非配偶所有的;或者没有立遗嘱的话,要按照法定继承人顺序进行继承。

夫妻一方去世后房产继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有: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除此之外,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若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夫妻关系尚未解除,对于夫妻一方死亡的,那么其配偶就有继承的权利,且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此外,对于房产,如果死者生前是有立遗嘱的,那么就遗嘱来继承,如果没有就按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来进行,从第一顺序继承人开始。

转继承只能发生在继承开始后

在实践中,需要同胞兄弟姐妹签字的情况,其实就是转继承。要发生转继承必须具备几个条件:

一是死者过世后,他的父母中的一人或者两人接着过世。

二是他的父母过世时继承还没有完成。

所以,属于他父母继承的份额就必须给,因为父母和配偶一样属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那么这些份额就自动进入了转继承,由他的父母的合法的第一顺位的全部继承人来接替分配。

这就是同胞兄弟姐妹参与分配的来由,可能有人会说同胞兄弟姐妹在买房时没有作出贡献,现在凭什么参与分配,这就是继承的问题,如果有遗嘱继承就不会存在这样的问题。

房屋过户需要排除其他权利人的所有权

过世的人的房屋在生前是属于他和配偶的共同财产,但过世后属于他的一半就自动进行了继承,而继承人可能会有很多。

所有的要参与继承的人都需要放弃继承的权利,这样才能由配偶一个人继承;这是产权登记部门作登记必须的实质审查。

大家想,假如产权登记部门不排除这些问题,随便就将房屋全部转移到配偶名下,那么以后其他的继承人或者转继承人来主张权利,是不是很麻烦;甚至他们可以要求登记部门对他们进行赔偿。

所以,在没有遗嘱继承的情况下,法定继承是非常麻烦的事情,就需要把每一个权利人都排除,工作量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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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23
不需要,因为配偶就是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所以不需要他们签字。
第2个回答  2021-03-23
这其实是不需要死者同胞的兄弟姐妹签字,直接就是给配偶的,我觉得这样也是比较公平的。
第3个回答  2021-03-23
需要,因为正常情况下,配偶、子女和父母是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父母去世的情况下,同胞兄弟姐妹就有权继承父母的那一份。
第4个回答  2021-03-23
不需要。因为配偶有权继承。不需要兄弟姐妹签字。那是他合法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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