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知道城市与中文加入统考,也知道报考香港的大学与内地没有冲突.
我想问的是是否可以同时报香港的两所大学,再报内地的一所大学,再报提前录取的城市大学(城市与中文不能同时报我知道).
打个比方说吧,我报了香港大学,然后又报浸会大学,填志愿时我又写上提前录取的城市大学,接着再写一所内地一本大学(这时内地一本可以填第一志愿吗?).一共报4所学校,我看了招生章程,似乎这样做不会冲突.自主招生是不是就可以想报多少就报多少所啊?
如果行的话,那么当香港的所有大学我都落选了,我填的内地一本与其他考生竞争平等吗?2,3,志愿平等吗?
如果不行,那我可以去掉提前录取的城市大学,再同时报,香港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内地高校吗?
问题比较复杂,设高分了,所以希望大家回答仔细些.谢谢大家了!
(不清楚的就免答了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