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对退役军人子女入学有什么规定?

如题所述

截至2021年6月,教育部对退役军人子女入学并没有优抚规定,但对烈士子女和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有优抚规定,具体如下:

1、烈士子女入学入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烈士子女在公办学校学习期间免交学费、杂费,对其中寄宿学生酌情给予生活补助。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降20分录取。

报考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的,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降分幅度不得超过20分。

2、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时降10分录取。报考高等学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军人在校学习期间免交学杂费。

退役军人可以享受的福利

1、最基本的生活补贴,退伍军人如果年纪到了六十岁以后,是可以领取一些基本的生活保障费用的。具体的钱数,每个地方都是不一样的。

2、退伍津贴,退伍津贴和军人在部队中服役的年限是有关的,服役的年限越高,领取的就越多了。

3、伤残补助,在部队中因为训练或者是完成任务,造成身体受伤的,退伍以后都是可以领取补助的。

以上内容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民政部 教育部 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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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8-11

教育部等国家部门对普通退役军人子女入学是没有规定的,而对于退役军人中的优抚对象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是有 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文件《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民发[2004]第192号)规定的。

《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三、烈士子女入学入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烈士子女在公办学校学习期间免交学费、杂费,对其中寄宿学生酌情给予生活补助。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降20分录取。 报考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的,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降分幅度不得超过20分。 报考成人高等学校由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决定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四、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时降10分录取。报考高等学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军人在校学习期间免交学杂费。 五、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在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时降20分录取,并不得收取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收费标准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报考高等学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六、现役军人子女入公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托儿所,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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