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国君主立宪制下,内阁同国王和议会之间分别有着怎样的区别

如题所述

英国政体为君主立宪制。国王是国家元首、最高司法长官、武装部队总司令和英国圣公会的“最高领袖”,形式上有权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级法官、军官、各属地的总督、外交官、主教及英国圣公会的高级神职人员等,并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批准法律,宣战媾和等权力,但实权在内阁。议会是最高司法和立法机构,由国王、上院和下院组成。上院(贵族院)包括王室后裔、世袭贵族、新封贵族、上诉法院法官和教会大主教及主教组成。1999年11月,上院改革法案通过,除92名留任外,600多名世袭贵族失去上院议员资格,非政治任命的上院议员将由专门的皇家委员会推荐。下院也叫平民院,议员由普选产生,采取最多票当选的小选区选举制度,任期5年。但政府可决定提前大选。政府实行内阁制,由女王任命在议会选举中获多数席位的政党领袖出任首相并组阁,向议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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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10
按照西方分权思想的表述,完整的国家权力是可以被拆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者由三个主体负责实施,相互制约,这种构想在美国得到了最完整的体现。
英国的君宪制,又叫议会君主制,与美国相比,具有自己的特色:
在英国的中央政治体系中,包括议会、内阁、国王,其中议会的权利至上!
英国议会分为下议院和上议院,其中下议院掌握实权,由数百名被民众选出的议员组成,是最高立法机关。上议院主要由世袭贵族组成,同时又是英国的最高法院。所以英国议会掌握了立法权和司法权。
英国的内阁即英国的中央行政机关,掌握国家行政权,由首相负责组建内阁及运行。在英国,首相人选一般由下议院多数党党首担任,从这一点上说是议会决定了内阁,对行政权进行监督,故有“议会至上”之说。
英国国王是“名义上的”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的总司令,负责对议会决议进行“形式上的”签署,没有实权。此外,因为英国信奉新教,不以罗马教皇作为基督教领袖,英国国王还要履行宗教领袖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