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11-10
按照西方分权思想的表述,完整的国家权力是可以被拆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者由三个主体负责实施,相互制约,这种构想在美国得到了最完整的体现。
英国的君宪制,又叫议会君主制,与美国相比,具有自己的特色:
在英国的中央政治体系中,包括议会、内阁、国王,其中议会的权利至上!
英国议会分为下议院和上议院,其中下议院掌握实权,由数百名被民众选出的议员组成,是最高立法机关。上议院主要由世袭贵族组成,同时又是英国的最高法院。所以英国议会掌握了立法权和司法权。
英国的内阁即英国的中央行政机关,掌握国家行政权,由首相负责组建内阁及运行。在英国,首相人选一般由下议院多数党党首担任,从这一点上说是议会决定了内阁,对行政权进行监督,故有“议会至上”之说。
英国国王是“名义上的”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的总司令,负责对议会决议进行“形式上的”签署,没有实权。此外,因为英国信奉新教,不以罗马教皇作为基督教领袖,英国国王还要履行宗教领袖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