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真堂上市后的三重悖谬【财专题】文化新政:文化治国?文过去的三十年,中国创造了经济增长的奇迹,中国的财富... 普京与梅德韦杰夫的总统总理角色互换游戏,使未来的俄罗斯政治格局几无悬念。俄副总理兼财政部长阿列克谢·库德林公开反对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在下届政府中担任总理,被梅德韦杰夫“兴师问罪”,要求他收回言论,或者干脆辞职。而库德林也毫不示弱,他承认与梅德韦杰夫存在政策分歧,但表示在做出任何决定之前需要首先与普京进行协商。库德林的反应很明显激怒了梅德韦杰夫,后者大嚷道:“你可以与包括总理在内的任何人协商,但我现在依然是总统,此类决定由我说了算。你必须尽快做出选择,并在今天之内给我答复。”数小时以后,库德林发表声明,宣布自己已经递交了辞呈,并且得到了批准。普京在2012年竞选并当选,已经是铁板钉钉的事情了。 普京与梅德韦杰夫之间,作为总统和总理,一直以来都很难搞清楚谁在做主,但是,按照俄罗斯的宪法,总统的权力几近至高无上,这也是普京贪恋总统权位的其中一个原因。那么,俄罗斯总统的权力大到什么程度呢? 在苏联解体后,俄罗斯政权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激进民主派根据西方民主原则建立了以总统治理为特征的行政、司法和立法三权分立的政权形式,但这依然是一个不完善的、充满内在矛盾的权力结构模式,“三权分立”名难副实,宪法规定的总统权力极大,议会权力很小,政府缺少独立性,形成一种“强总统、弱议会、小政府”的格局,甚至被称为“集权总统制”和“超级总统制”。 俄罗斯宪法规定,总统是国家元首,人权和宪法的捍卫者,总统作为国家元首具有超过其他任何权力机关的象征性权力,为此他可以协调各权力机关之间的冲突,协调中央与联邦各主体权力机关之间的关系。总统可以解散议会,可以解散政府,总统可以颁布联邦法律。总统是武装力量的总司令。总统甚至任命法官和检察官。美国前国务卿赖斯就把俄的总统制称之为“缺乏制约力的‘强总统制’”。它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总统是国家最高权力的象征,总统的决策很大程度上左右国家发展的历史进程和方向,使国家趋于衰弱或兴旺。俄宪法规定:总统有权“决定国家对内对外政策的基本方向”;总统有权“发布命令和指示”,全国“都必须执行”。这就是说,国家的内外政策都由总统决定,议会即使有异议,也难以监督和修改。 第二、总统可以直接任命政府。俄宪法规定:除任命政府总理需经国家杜马批准外,总统有权任免政府副总理和各部部长,有权组成联邦安全会议和总统办公厅,有权任免武装力量最高统帅部等等。这就是说,国家主要的人事大权全都掌握在总统手里,以至于叶利钦时期可以随时换掉总理和内阁。 第三、总统可以左右立法权。俄宪法规定,国家杜马通过的法案,需先由联邦委员会(上院)通过,再由总统签署,才能颁布和生效。如果总统否决这一法案,则须由联邦委员会(上院)和国家杜马(下院)各占2/3以上的代表投票赞成,才算通过。所以,议会很难通过总统所不喜欢的法案,其立法权受到很大限制。 第四、总统有权随时解散议会。俄宪法规定:国家杜马三次否决总统提名的政府总理人选,哪怕是同一人选,总统就有权解散国家杜马;国家杜马如对政府提出“不信任”,第一次总统可以不加理睬,如在三个月内再次提出“不信任”,总统就有权解散国家杜马。特别是,总统任命政府总理需要国家杜马批准,但撤换总理和解散政府却不必经过国家杜马,完全由总统个人决定。在这方面,俄总统的权力比美国和法国的总统大得多。美国总统没有解散议会的权力。法国总统虽有解散议会的权力,但在行使这一权力时应当“征询总理和两院议长的意见”,说明解散议会并非总统单方面的强权行为。 第五、议会很难罢免总统。俄宪法规定,如总统“叛国或犯有其他重罪”,联邦委员会(上院)可以罢免总统。但罢免的程序十分复杂和艰难,所以总统要解散议会比较容易,议会要罢免总统却非常困难,几乎成为不可能。而在美国,总统受到弹劾既可因“叛国罪”,也可因“贿赂罪”或其他罪,既可因“重罪”,也可因“轻罪”;对总统的弹劾,由众议院简单多数提出,然后由参议院出席议员的2/3多数赞同,即可通过。这比俄罗斯要简单得多。 从上可见,俄总统的权力确实很大,俄共领导人久加诺夫曾说过:“(俄)总统的权力比美国总统大4倍。”因此,俄罗斯虽声称是民主制度,但其制度设计与集权制度无多大区别,与现代意义上的总统制和总理制有很大出入。那么,制度化的总统制和总理制是怎样的? 1、总统制 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揽行政权力,统率海、陆、空三军,公布法律、发布命令毋需副署。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相互独立。作为立法机关的议会,其议员不能兼任行政职务;而作为行政机关的政府官员,也不能兼任议员。由当选的总统组织政府,总统的选举与议会的选举分别进行,国会中的多数党不一定是执政党。 总统与议会的任期相对内阁制固定。议会不能对总统投不信任票,总统亦无权解散议会。 美国是最早实行总统制的国家。它实行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并互相制衡的制度。美国是实行总统制的典型,其特点是: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还兼任武装部队总司令。总统的实际权力非常广泛。总统直接组织和领导政府。政府不对国会负责,只对总统个人负责。总统有权接受部长的辞职或解除其职务。内阁由总统指定的官员(通常为各部部长)组成,只是总统的集体顾问。国家的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完全分立,权力相互制衡。议员和政府官员不得相互兼任,国会无倒阁权,政府也无解散国会的权力。但国会行使立法权受总统的制约,如美国总统对国会通过的法案可行使否决权,但国会再以2/3多数通过,不经总统批准即可成为法律。总统的权力也受国会的制约,如总统对政府高级官员的任命要得到参议院的认可,总统和政府高级官员如违宪犯法,国会可提出弹劾。 除美国外、塞浦路斯、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大多数拉丁美洲国家(如墨西哥、巴西、阿根廷、智利等)和大多数中亚和非洲国家也是实行总统制。 2、总理制 总理制,也叫做议会内阁制,是一种政治制度。实行总理制的国家政体类似于议会制君主制的政体,与总统制有很大区别。身为国家元首的总统(或其他称呼)不掌握实权,只拥有象征性的地位,形式上代表整个国家。议会一般由直选产生,政府首脑(首相、内阁总理)由议会多数党领袖出任,掌握国家实权。在总理制的国家,议会有权对内阁提交不信任案,撤换总理,总理也有权请求国家元首解散议会。 简言之就是国家的国家元首是总统但他们是没有实权的,是虚职。政府首脑是总理,行使行政权。 英国、大多数欧洲国家(如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北欧等)、日本、加拿大、澳洲、纽西兰、以色列、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土耳其、大部份前东欧国家(如波兰、捷克、匈牙利等)、波罗的海三国和牙买加等国是当今世界实行总理制的国家。 事实上,俄罗斯采用集权总统制,与苏联时期斯大林的独裁历史有关,俄罗斯人民一直都希望出现“英雄般”的人物来领导他们重新回到强国地位,加上民主转型的不彻底,导致了俄罗斯的民主制度名难符实。结果,普京的“大国情结”在俄罗斯人民如偶像的追捧下愈加强烈,也让他开始飘飘然。然而个人权力凌驾于法律和民主之上,后果是可想而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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