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作文我最欣赏的一个人:科比.布莱思特

如题所述

给你提供点资料
kobe自传科比:借我一生

  第一章:童年+少年

  我生在美国,长在意大利,这个国家从地图上看像一个靴子,别的国家国人爱国之情溢于言表,意国人民爱国之情溢于外表,长得都很像靴子。难怪意大利被称作时装之都,长成那样再没有服装帮忙那还能看吗?

  我从小就打篮球,不是因为我多么爱打,而是因为我老爹只会打篮球,所以也只能教我打篮球。老爹教育我:好好打篮球,长大了挣大钱!老爹的话说对了一半,打篮球确实能挣钱,但他忽略了地点。在意大利想通过篮球发财,和在政府机关学习高效率工作、廉政爱民一样,根本不着边际。在我们居住的社区,会打篮球的人的数量和登上月球的人数差不多。环境对命运有决定作用,所以我老爹决定学习孟母进行三迁。孟母眼光独到能找到幽静之所让儿子读书,我老爹眼光更独到,寻觅到的居住之所人烟罕见,找一个会“拍”篮球的人,其难度不逊于在中超挖出个识字超过一千的球星。老爹于是感叹意国“球”风日下,计划举家迁回故土。意国政府对于我们即将离去深表遗憾,因为他们足球很强,而篮球很弱,本来指望我们父子能为他们国家篮球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于是千方百计的对我们给予挽留,甚至还给了我一张“意大利荣誉国民”的奖状。老爹闯荡社会多年,深知奖状无用至极,不及奖金与奖品实用,而且质地又薄又小,不能用来糊墙,折飞机也只能折一架,还要全家抢着玩。所以,老爹坚决不受诱惑,毅然率领我们回归祖国,投身到美国资本主义建设中去。

  在美国,我们住在费城的菲拉德尔法街区,老爹的解释是:饮水思源,落叶归根是我们这些怀有报国之心的海外游子上佳之选,我出生在费城,所以当然要回到费城。而且当年正是在这个街区宣布了美利坚和纵国的独立,也算是革命老区。我的理解是革命老区基本等同于贫困山区,因为革命者刚开始革命的时候,缺少建设城市的经验,难免乱搞一气,最终结果往往是革命老去人口众多,交通堵塞,工厂林立,污染严重。其实老爹也想住在纽约长岛或是洛杉矶比佛利,但那些地方房价太高,物业费也贵,加上又有“加州”炒房团困扰市场,以至老百姓一年工资只能买一平米房子。老爹虽然有点积蓄,但担心我日后学艺不精,不但不能光耀门楣还会牵连他,所以还是留一些钱养老。

  我的中学篮球生涯比较顺利,快到毕业的时候,教练兴冲冲的跑来告诉我,说我打破张伯伦保持了38年的2539分的得分记录。我也很兴奋,随口问了他一句:张伯伦是白人黑人?

  说了这么多,还没有提我的名字呢!我叫科比.布莱恩特。很多人说名字就一符号,别太在意。我认为不然,不信你看看那些领导人的名字,个个儒雅不凡,没有一个叫什么二狗子、三驴子的。“科比”听起来还行,实际上这是意大利一种风味牛排的名字。所以,严格追究起来,我的姓名和张牛肚、王肥肠差不多。不过好在后来我成了名人,名人的意思是名字都能唬人。我记得中学课本有一篇忘了是哪位狗屁著名作家的文章,其中他写道:整栋楼的灯都熄了,只有我家的灯还亮着。老师非常严肃的告诉我们这种写作手法叫反衬,需要用心体会才能品味作家的行文之妙。后来我在作文中也原样把这段话照搬了一下,可惜老师没有揣度我着笔的心思,直接批注了“病句”!这就是名人与凡人的差别。

  第二章:初到湖人

  96年我通过选秀加盟了湖人队。后来有人说我一直想到湖人队打球,所以多次到洛杉矶试训,最后打动了韦斯特,让他决心用迪瓦茨交换我。其实这都是无稽之谈,我那是只是一个既无钱也无权的高中生,只要有钱赚、有球打(请注意是挣钱在前,而打球在后,这符合物质决定意识,意识作用到行为的唯物主义哲学思想)就是去火星也行。

  我到湖人报道第一天,主帅哈里斯让我当众来段自我介绍,这个该死的老头子,成心让我出丑。人一紧张,在讲话时有两种表现,一种是干脆忘记内容,一种是忘记过渡。我属于后者,尽管嘴在说,但全然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两句毫无因果关系的句子居然也能用“所以”来联系起来。好在自我介绍和领导发言差不多,根本就没有人注意听,而且讲完之后照例会有掌声,不至于没面子下台。
  当时湖人最有名的球星叫奥尼尔,我看到他的时候第一反应是这也叫人吗?难怪世界上有那么多人生活在饥饿当中,奥尼尔一顿的饭量足以让埃塞俄比亚的一个儿童吃上一个星期,真是暴殄天物呀!奥尼尔让我叫他老大,不过我坚决不从,只叫他胖子。

  第三章:参加扣篮大赛

  在湖人的第一个赛季,我上场时间很稳定-每场15.5分钟,得分也很稳定-每场7.6分。我的经纪人建议我不能老这样下去,必须想办法出名。因为“名利”总是“名”在前“利”在后,出了“名”才会有“利”可图。我的好朋友闻听我想出名也纷纷献计献策,比如有人提议我去掐哈里斯的脖子,我思量了一下,这哈里斯又老又瘦,一旦下手狠了点,可能不会出名,反而会出人命。有人提议我揍奥胖子一顿,我反复比较我和胖子的优劣,觉得在斗殴技术上我俩半斤八两,但在体重上他十斤我八两,根本不是一个档次,弄不好会被他打死。而且由于是我先出手,他顶多就是个防卫过当,这买卖只赔不赚。关于如何出名这一问题,大家足足讨论了一天,并且一向团结或者说表面团结的好友们差点当我的面打起来,情况很是激烈。最后还是我自己做了个决定-去参加扣篮大赛。因为这项赛事符合我积极乐观、充满朝气的形象,又有奖金和奖杯,奖金可以用来花,奖杯虽然是镀金的多少也能卖点钱。

  当我决定参赛之后马上回了家一趟,因为我想老爹以前打过NBA,对扣篮大赛说不定又什么见解。当老爹知道我要参赛后,兴奋的像吃了巨型摇头丸,跑到地下室掏弄了半天找出了一个小盒子,十分郑重其事的交给我,说这是他早年闭关所悟出的扣篮大赛秘笈,一直作为镇宅之宝,只传男不传女,如果我是个女孩,他就决定直接抱着盒子去火葬场了。我打开盒子,里面是一本厚度堪比《史记》的书,书中有老爹的生平介绍和自画像。那段生平介绍怎么读怎么像林肯而不像我老爹,那张画像更是离谱,从笔法上看是我老爹画的没错,但他肯定不是照自己画的,估计是根据格里高利.派克或阿兰德隆的外形画出来的。这本书虽厚,但“秘笈”并不难找,因为“秘笈”两字整整占了一页,且笔酣墨饱,字字端楷,文盲在黑夜里也该一目了然。记得上学时老师反复告诫我们,应试教育的作文最怕跑题,题目一定要和内容相符。老爹在秘笈的制作上恪守这一原则,全文和标题连字数都不差,只有两个字-创新!

  如何创新?秘笈上没讲,我估计老爹也不知道,好在我已经有了一个好想法-飞跃奥尼尔!我找到胖子尽量以平和的心态和语言和他交流感悟,争取让他同意。超乎意料这胖子竟然欣然应允,但只有一个条件-我今年“飞”了他一次,明年扣篮赛他也要“飞”我一次。我马上表示我的提议纯属笑谈,千万别当真!因为我知道我飞他是为了要钱,而他飞我估计是想要我的名。一旦他没飞过去,我基本没有爬起来的可能。

  尽管没有飞跃胖子,但我还是拿了扣篮大赛的冠军。我的夺冠动作是起跳后将球从左手换到右手扣篮,我把它称为胯下换“球”扣篮。比赛后,有记者说我这个动作是模仿94年莱德的,没有什么创新。我马上纠正了他的说法,因为我的动作叫胯下换“球”,而他的动作叫胯下换“手”,别小看这一字之差,那就是老“虎”和老“鼠”的差别。况且我事先已经在工商部门把换“手”和换“球”都抢先注册了,以后谁要是想用这个动作,都要向我付版权费,否则将构成侵权,包括伊赛亚.莱德

  在这之后,我真的出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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