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不到位到什么单位投诉

如题所述

施工现场安全不到位可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七十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前款规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行政决定、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及时解除前款规定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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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2-14
1、任何人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置和设施不完备、存在安全隐患的,可以向项目经理提出。
2、项目经理对安全隐患不整改的,可以向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质量安全部门提出。
3、上述二条没反映的,向监理提出。
4、上述三条没反映的,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投诉。
5、再没有反映,向同级政府监察部门对建设局提出投诉。
6、再没有动静,只好打媒体喽。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