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场所未按规定配备保安的违法行为在没取得文化许可证时公安机关是否可以处罚

娱乐场所未按规定配备保安的违法行为在没取得文化许可证时公安机关是否可以处罚

保安不合规的,可以由公安处罚;没有《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公安也可以依法取缔。有证的,公安可以向文化部门提出处罚的建议。

法律依据:

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1、第40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文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公安部门在查处治安、刑事案件时,发现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予以取缔。

2、第46条规定:娱乐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向公安部门备案的,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扩展资料:

娱乐场所的经营要求:

国家倡导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禁止娱乐场所内的娱乐活动含有下列内容: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或者领土完整的;

(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伤害民族感情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宣扬淫秽、赌博、暴力以及与毒品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教唆犯罪的;

(七)违背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八)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

(一)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

(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五)赌博;

(六)从事邪教、迷信活动;

(七)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卖淫、嫖娼;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文化经营许可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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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17

娱乐场所未按规定配备保安的违法行为在没取得文化许可证时公安机关可以进行处罚。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消防、治安状况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娱乐场所应当与保安服务企业签订保安服务合同,配备专业保安人员;不得聘用其他人员从事保安工作。

第三十二条 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进入娱乐场所。

娱乐场所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需要查阅闭路电视监控录像资料、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等资料的,娱乐场所应当及时提供。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由工文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公安部门在查处治安、刑事案件时,发现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予以取缔。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的,由原发证机关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

扩展资料:

深圳罗湖突查15家无证歌舞厅

8月11日晚,深圳罗湖区文化体育局联合罗湖区公安分局、罗湖区安监局、罗湖消防大队及街道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出动执法人员35人次,分别对辖区相约一九酒吧等15家涉嫌无证经营的歌舞娱乐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发现2家已停业,7家自行拆除点歌系统。

此举旨在进一步消除文化市场安全隐患,净化娱乐市场经营秩序。在前期摸排核查、召开动员会议、责令自行整改的前提下开展执法行动,对2家涉嫌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场所开具调查询问通知书,对涉案物品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责令其中6家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自行整改到位,并将相关资料交公安部门审核;详细讲解申办许可证件的条件及程序等,引导3家符合条件的场所办证。

罗湖区文体局下一步将采用日常检查与专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继续加大对辖区文化市场的日常监管力度:一方面对持证场所推行星级管理,集中执法力量强化存在安全隐患及低星级场所的监管并提供安全技术服务,提升场所安全等级及科学化监管水平。

另一方面对无证经营场所保持高压态势,重视举报投诉,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坚决取缔不符合办证条件又不自行整改到位的场所。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深圳罗湖突查15家无证歌舞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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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2-11

保安不合规的,可以由公安处罚;没有《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公安也可以依法取缔。有证的,公安可以向文化部门提出处罚的建议。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由文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公安部门在查处治安、刑事案件时,发现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予以取缔。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娱乐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向公安部门备案的,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扩展资料: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6个月:

(一)歌舞娱乐场所的歌曲点播系统与境外的曲库联接的;

(二)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或者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含有本条例第十三条禁止内容的;

(三)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

(四)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

(五)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超过核定人数的。

第四十九条

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一)变更有关事项,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的;

(二)在本条例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

(三)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未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志的。

第五十条

娱乐场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或者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报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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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08

娱乐场所未按规定配备保安的违法行为在没取得文化许可证时公安机关可以处罚,一般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如果没有取得文化许可证就开办娱乐场所,那么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予以取缔。

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如下:

1、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由文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公安部门在查处治安、刑事案件时,发现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予以取缔。

2、第四十四条  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一)照明设施、包厢、包间的设置以及门窗的使用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

(二)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或者中断使用的;

(三)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留存监控录像资料或者删改监控录像资料的;

(四)未按照本条例规定配备安全检查设备或者未对进入营业场所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的;

(五)未按照本条例规定配备保安人员的。

扩展资料

关于娱乐场所配备保安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真落实专业保安人员配备要求。要根据公安部新近颁布的《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部长令第103号)和《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安队伍建设的意见》(鲁公通〔2006〕206号)要求,坚持“按需配备,应配尽配”的原则,对营业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的娱乐场所,最低必须配备2名以上保安人员,每增加200平方米增加1名保安人员;

迪斯科舞厅应当按照场所核定人数的5%配备保安人员;对规模较小的娱乐场所,可以采取与周边娱乐场所或其他单位联合聘请保安等办法,通过定时巡查等方式,做好保安服务。

二、强化素质要求,选好配好保安人员。对保安服务公司派驻娱乐场所的保安人员要严格政审和岗前培训,统一着制式服装,佩带徽章、标记,坚持持证上岗工作。同时,要认真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加强对派驻娱乐场所保安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加强经常性的学习和培训,教育保安人员遵纪守法。

三、进一步做好宣传动员,积极引导,增强业主依法配备专业保安的自觉性。公安机关要通过召开会议、上门宣传等方式,做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及有关保安法规的宣传工作。对未按照规定配备专业保安人员的娱乐场所,要依法予以警告,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有关保安服务公司也要主动介绍保安服务内容和标准,既要争取娱乐场所业主的理解和配合,又要欢迎其对保安公司及其保安人员进行监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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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5-17

  保安不合规的,公安处罚;没有《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公安也可以依法取缔。有证的,公安可以向文化部门提出处罚的建议。

  一、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1、第40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文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公安部门在查处治安、刑事案件时,发现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予以取缔。

  2、第四十六条规定:娱乐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向公安部门备案的,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3、第五十二条规定:因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被依法取缔的,其投资人员和负责人终身不得投资开办娱乐场所或者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娱乐场所因违反本条例规定,被吊销或者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或者撤销之日起,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娱乐场所因违反本条例规定,2年内被处以3次警告或者罚款又有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应受行政处罚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2年内被2次责令停业整顿又有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应受行政处罚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

  二、娱乐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至二个月:

  因娱乐场所的有关硬件设施和保安人员配备不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后,娱乐场所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继续营业的;

  三、娱乐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责令停业整顿二个月至三个月:

  1、为妨碍公安机关对营业场所内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调查取证,故意关停闭路电视监控设备或删改监控录像资料的;

  ……

  3、公安机关依据《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责令娱乐场所停业整顿后,一年内又实施同种性质违法行为的。

   四、娱乐场所指使、纵容从业人员侵害消费者人身权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同时,建议文化部门吊销《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

  ……

  (五)娱乐场所二年内被公安机关责令停业整顿二次,又有违反《条例》的行为应受行政处罚的,应建议文化部门吊销《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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