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告知湖北省武汉市的小学的新生入学规定。很急!!

如题所述

昨天,市教育局公布了《2008年小学新生入学工作意见》。今年的小学新生报名工作将于5月中下旬开始。市教育局要求,要切实保证每一个适龄儿童都能按时入学。

入学年龄为六周岁

根据规定,我市新生入学年龄为六周岁(即200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没有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其入学年龄可针对具体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

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址(产权证)不符的,由区县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新生将建立学生电子档案

适龄儿童监护人员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学校施教范围,在学校公布的报名时间内到学校报名,报名时需出具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本施教区的户口簿、产权证等有关证明。办理手续时,学校可了解儿童有关情况,但不得通过任何书面考试或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

5月底以前,各小学完成新生报名工作,在新学年开学前15天向监护人发入学通知书或将新生名单张榜公布。

新生入学后,学校要按省教育厅《关于统一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学生电子档案,按时、准确填写学生数据,并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借读先到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

凡是因故要到施教区外借读的新生,也应先在户口所在地小学报名后,再到借读学校办理借读手续,并注明借读年限。凡是小学新生报名工作结束后出现的适龄儿童家庭住房、户籍变更的,由学校登记情况并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学校就读。

班级学额要严格控制。省级实验小学班级学生数不得突破48人;实施小班化教学的班级,学生数不超过28人;其他学校,小学每班学生不超过50人。

学校不得拒收残疾儿童

各区县教育局、有关学校要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做好盲(含低视力)、聋哑、弱智儿童和其他残疾儿童的招生工作或推荐工作。残疾儿童到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应尊重家长的选择,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

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按规定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监护人向暂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凭相关手续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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