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合适想离婚,但他不同意,我想放弃一切离婚但要争得女儿的抚养权,应该怎么办

两个人根本无法沟通交流,他也没有责任感.这几年总是吵.我觉得这么多年所有的努力都没有作用,想要放弃,宁愿一个人苦一点.提离婚后他有所改变,但我已经看不到希望
离婚的理由是1,他没有责任感,根本不愿努力来养家.2.两人无法交流沟通.
女儿现在7岁了,我有稳定收入,是教育工作者,只要女儿,其他都不要.住房只能在女儿学校附近租.
他不同意离婚也不同意把女儿给我,请问我这种情况能离吗?怎样才能带着女儿离.

我的观点是如果两个人在一起不能给孩子一个好的家庭环境和氛围,那么我一个人给她一个安静的空间是不是更好?
周围有很多离婚后,男方不让女方探望孩子的例子,法律对不讲理的人也束手无策吗?他们拿孩子当筹码威胁我,感觉离婚就是和孩子离.

大家都出于好意劝你挽留这段婚姻,你是个教育工作者,应该是比较有耐心的,难道就没有其他办法来劝说你的老公吗,毕竟孩子只有7岁,如果能忍就当为了孩子委屈一下吧。
但是我们毕竟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我见过不少你这样的家庭,如果实在忍无可忍,那也不要牺牲自己的幸福。
给你一点建议:1、首先你要确认你能否离婚。我国能够离婚的标准是“感情确已破裂”,但如何证明是很难的,一般只有特定的几种情况才能推定感情破裂: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吸毒赌博等恶习、分居两年。你说你老公不负责任,那你有没有证据证明你老公长期不回家达两年,或者长期不经济上接济家里,或者长期对你和你女儿施暴等情况呢。如果有,离婚成功率大些。
2、确认如果离婚成功后,女儿归谁?女儿现在不到10岁,我国法院会考虑孩子跟谁对孩子成长比较有利。同等条件下,母亲比较有利。你说你有稳定的收入,他却不努力养家,这样看来如果你的证据充分,女儿跟你的可能性比较大。

最后提示:婚姻是很严肃的事,结婚、离婚一定要慎重。能不离尽量不离,法院也认为一个健全的家庭对孩子成长比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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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10-07
中国人总是劝合不劝分。不过我倒觉得两个人真的没有挽回的余地(要考虑清楚),不如分了。
每天对着一个自己讨厌的人怎么会有好心情,我认为与其让你女儿生活在一个没有欢乐的家不如分开带着你女儿单过。一个快乐的单亲家庭与一个充满战争濒临破裂完整家庭,那个对你女儿更好呢。

如果他坚决不同意离婚,你又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证据,那第一次离婚的几率不大。第一次起诉,判决不准离婚之后,6个月内不得一同一理由再次起诉。你可以六个月以后再起诉,基本上就能离了。至于孩子判给谁就像楼上说的那样,需要对比双方的条件。如果你能掌握一些你老公有对女儿不利影响的行为的证据,那你得到监护权的几率就大些。比如酗酒,爱打麻将,常常很晚回家等等。

补充: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2个回答  2007-10-06
若能挽留还是尽量挽留吧!你们应该为你们的小孩着想,毕竟她还小…若实在没办法就只有靠法律武器来维护、取得抚养权了,女方要想获得抚养权比较容易一点…
第3个回答  2007-10-06
冷静想想离婚后,单亲家庭的帽子就会带在你女儿同上,想想你女儿是不是能受的了,现在中国青少年犯罪大部分都是单亲家庭的孩子!
第4个回答  2007-10-06
起诉离婚就是,但是根据你的说法,在调解不成后,法院判决你们离婚的可能性不大。

判决过后六个月,或者在第一次判决下来后对方对你实施了家庭暴力或者有外遇了之类的情况出现,你就可以第二次起诉离婚了,这个时候应该离婚是没问题的。

至于女儿的抚养权,法院一般是看女儿的意志以及谁抚养会对小孩的成长更有利。
第5个回答  2007-10-06
法院对于离婚案件一般比较慎重,都要首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再裁决,一般来说你们这种情况法院第一次不会判决离婚的,因为你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你们的关系已经破裂,你说的"离婚的理由是1,他没有责任感,根本不愿努力来养家.2.两人无法交流沟通. "都只是你的感觉不能作为证据啊.如果你们不能协议离婚,而你实在要离婚的话,只能在法院第一次宣判否决离婚后,6个月再提起离婚,那样法院一般就会受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则要看男方的条件,和你的条件,相比较谁更适合监护,还要适当顾及孩子的感受.
为了孩子,如果他没有太出格的行为的话,就忍一下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