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户也是公用帐户。每个月国税都开票的。我们的性质是一年不能国税开票超过50万元的。现在房屋拆迁该如何算。谢谢了
我们帐户也是公用帐户。每个月国税都开票的。我们的性质是一年不能国税开票超过50万元的。现在房屋拆迁该如何算。《规定》中解释称,能够获得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被征收房屋,必须是合法建筑且经营者应当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而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额度将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来确定。具体来说,原则上按照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3年的平均效益计算,不满3年的,按照实际年限计算,平均效益应当以纳税情况为依据。被征收人擅自将住宅房屋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征收时将不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不过,如果在2010年7月1日前已经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持续营业超过1年的,可以结合实际营业年限按照适当比例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此外,《规定》还确定了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定程序,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评估机构;如果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投票决定或者通过摇号、抽签等方式确定。
这是刚查到的我们江苏省的出的规定,按这种情况,我们的补偿该如何算啊?请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