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鲁卫民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云阳府人〔2009〕2号
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鲁卫民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云阳县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
鲁卫民同志为云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正科级);
段
毅同志为云阳县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保留正科级待遇);
刘道春同志为云阳县规划局局长(兼);
韩 英同志为云阳县规划局副局长(兼)。
免去:
鲁卫民同志的云阳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兼)、云阳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何红宇同志的云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段 毅同志的云阳县北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因机构名称变化,肖万福、鲁卫民同志原任云阳县行政审批大厅管委会办公室职务一律自然免除。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二月六日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委办局,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2月6日印
云阳府人〔2015〕3号
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刘泽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2015年1月27日县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鲁卫民同志任云阳县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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