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村主任假冒村民代表签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算不算违法

市土地管理局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改变了我村土地性质,其中村支书村主任假冒村民代表签字,也没召开村民会议,这其中谁违法了?具体哪条法律条文?请赐教,不胜感激!

你好,因为你的描述不具体,可以自己参考《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八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河北宏保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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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28
到国土资源局书面举报,如果不查处,把土地局告上法庭,要求履行法定职责。
第2个回答  2015-05-24
你好!签字无效且侵犯了姓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