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做得越早越好么,做得太晚会影响等级么?

伤残鉴定越早越好么,做得太晚影响评残的级别么?左腿粉性骨折,应该什么时候做,关于伤残鉴定总是有很多说法,是不是有猫尼,还有做伤残鉴定鉴定机构怎么有的说法不一是怎么回事?有说是治疗终结的。有说3月的,还有说康复后的,该信谁的,
鉴定机构说康复后才给做鉴定是怎么回事

不是越早越好,  伤残鉴定时间应为治疗终结。

伤残鉴定时间:

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包含以下几种。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扩展资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相关规定解答如下:

第一,伤残鉴定时间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第二,伤残鉴定部门一般不接受个人委托,因此可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委托鉴定。

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大都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担任或由市、县的政府负责人担任。 省、市、县三个层次的劳动鉴定委员的职责范围各有不同:

1、县(县级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于县所属单位的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按有关规定对需要进行劳动鉴定的本县所属单位的职工进行劳动鉴定。

2、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劳动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

(2)收集、整理、保存职工伤亡事故、职业病的有关资料,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和工伤档案;

(3)准备上报所需材料,做好劳动鉴定案件的上报工作;

(4)协助企业做好伤、病、残职工的管理工作。

3、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地区劳动鉴定工作的规章制度;

(3)对全省各级劳动鉴定组织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处理全省各地、市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4、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的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下级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实行地(市)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对于因工因病致残退休的职工,进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和审批;

(5)处理各县(县级市)或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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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19

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对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并没有明确的时间上的规定。但劳动能力鉴定并非越早越好,鉴定时间的早晚不会对伤残等级有任何影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体内的情况以外)。

鉴定机构的选择有两个渠道:

1、故意伤害、过失伤害及因劳务关系造成的伤害由市级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2、建立了劳动关系造成的工伤,应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申请鉴定。

扩展资料

做伤残等级鉴定需要材料:

病历本及住院的大病历本、所有的X片子、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入院小结、被鉴定人身份证。友情提醒,一定要被鉴定人亲自去鉴定机构。

各鉴定机构需要的材料有细微差别,建议电话咨询鉴定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司法鉴定

百度百科-工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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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2-28

申请的越早,职工拿到工伤赔偿的时间越早,但也不是越早越好,因为伤残鉴定时间应为治疗终结。

如果企业经营管理不善,那些在生产车间上班的职工,就会面临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职工不幸受伤后,要先得到妥善的治疗,之后才是申请工伤鉴定

而受伤比较严重的职工,会住院治疗一段时间,在重新上岗之前要经历一个康复期。

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对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并没有明确的时间上的规定。

但劳动能力鉴定并非越早越好,鉴定时间的早晚不会对伤残等级产生任何影响。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

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体内的情况以外)。

扩展资料:

申请工伤鉴定的资料:

一、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

未参保职工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如单位的有效工作证(卡)、单位盖章的工资表、单位盖章的从事本职工作的证明、身份明确的单位同事的证明等

二、受伤害者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首诊病历(医疗诊断证明)及有关检查报告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鉴定书)复印件(验原件)

四、职工工作考勤记录卡(考勤表)复印件(验原件)

五、现场目击证人出具的证人证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及其它旁证材料(如:物证、书证、照片、录音等

六、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须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其它有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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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1
不是越早越好, 伤残鉴定时间应为治疗终结。
伤残鉴定时间:
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太晚是过诉讼时效,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一年。
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包含以下几种。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3
伤残鉴定要治疗完了伤残情况确定不会变化才能做,早不了,这和受伤的程度有关。太晚是过诉讼时效,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一年。鉴定机构法院会指定的,您可以看看当地中级法院的网站,每年都会公布指定的评估鉴定机构,不放心的打法院电话咨询也行。在指定机构做鉴定,法官会认可,否则对方不认可会要求重新鉴定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