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应该属于《劳动合同法》中的非全日制用工,此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是否签合同双方自愿,但如果能签订书面合同最好。相关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兼职会计是需要签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对双方都有利。
一、虽然是兼职的,但是如果双方之间都签订了劳动合同,对双方之间都有一个保障。
二、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双方之间发生了纠纷,彼此都很麻烦,劳动合同也是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有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