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父母离婚,孩子想跟谁就判给谁吗?孩子男12岁

如题所述

离婚后,哺乳期后12岁的子女,由双方协议,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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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2-13
这个不是想判给谁就判给谁的,还要看有没有能力抚养孩子,孩子在哪能更好的成长。当然,离婚必然会给孩子留下阴影,好多孩子因此误入歧途。孩子12岁了,有他自己的选择,如果你们一定要离的话,有八成的胜算在孩子身上追问

如果爸爸有暴力倾向呢

可以判给妈妈吗

追答

那妈妈胜算会大些,在法官了解情况的时候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12-13
应该是法官首先考虑条件之一追问

如果孩子强烈跟妈妈呢

追答

如果你愿意会判给你

第3个回答  2014-12-13
不一定,追问

如果爸爸有暴力倾向呢

可以判给妈妈吗

追答

可以,担也看母亲有扶养能力没有,需要法院调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