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企业退休管理的负责人,我想提醒大家:国家对法定退休年龄有明确规定。 出生日期的确定,以人事档案中最早记载的材料为准。 退休审批部门不以户籍档案作为确定退休年龄和出生日期的依据,不违法。 主要原因如下:
1. 退休年龄,以国家法律要求为准
(1)、男性法定退休年龄:男性特殊职业55岁,男性员工60岁。
(2)、女性法定退休年龄:女性特殊岗位45岁,女职工50岁,女干部55岁,女灵活工55岁。
2、出生时间,以人事档案中最早记载的材料为准
一般而言:退休审批部门在审核离退休人员年龄时,坚持人事档案年龄与身份证件年龄相结合的原则。 两者时间不一致时,以人事档案中记载的最早出生时间为准。
例如:王叔叔的人事档案中,有很多关于出生时间的记录。 《毕业生登记表》材料形成于1985年,出生登记日期为1960年4月。《入盟志愿者》材料形成于1980年,出生登记日期为1960年3月。 《招聘登记表》材料形成于1986年,出生登记日期为1960年2月。王叔的户籍材料形成于1998年,户籍上的出生日期为1961年4月。
总结:其实王叔的出生时间应该以1980年形成的《入盟义工》的记载为准,也就是按照1960年3月确定的出生日期,因为其档案资料是在1980年形成的。 最早的时间。
3.户口档案和人事档案功能不同
(1). 帐户文件。 主要是公安部门用来记录和管理户籍的资料。 人们在办理户口登记、户籍转移、户口登记证时会用到。
(2).人事档案。 主要是企业用来记录员工生活轨迹的资料。 人们在办理工龄认定、核算认定缴费年限、特殊工种认定、出生时间认定、职务晋升、政治审查、公证等工作时会用到。
因为人事档案材料是唯一的、连续的、客观的,不能随意更改。 所有的信息都比较连贯,前后呼应。 如果要造假,难度系数非常高。 户籍档案没有独有的特征,例如:户籍地可以变更、转移,相应的户籍档案也可以变更。 因此,与人事档案相比,户籍档案不适合用于确定出生日期。
写在最后
1、社保部门办理退休审批时,主要以人事档案中最早记载的材料作为确定出生日期的依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违法。 如果社会保障部门以人事档案中的任何出生日期作为认定依据,不考虑户籍或身份证的年龄,则涉嫌违法。
2. 但在实际退休审批过程中,如果没有人事档案,也可以办理退休。 对于这些人来说,出生日期主要以保险缴费记录上的出生日期为准,或者以身份证或户口本上的记录为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