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不过这个合同要根据实际情况在进行细节的签订才能履行新的合同,比如说,如果前后两份合同在大体上的内容基本一致,则合同双方完全可以在新合同上添上原合同作废这一项具体条款即可,如果前后合同内容有很大的出入,在合同双方商量后,可以单独签订一份原合同作废的条款,在此之后,合同双方就可以对新合同开展合作即可。
合同的履行是需要根据合同的出入进行判断的,如果新旧合同前后差距不大或者说完全一样,那么合同双方完全可以用一份标注旧合不再履行的新合同将合同双方继续合作,当然这种情况的要求一定是新旧合同差距不大的前提下才可以进行的,一旦在合同的具体事项的执行上出现巨大差异,合同双方是没有办法新签合同的。对于很多打工族来说,他们的新旧合同的过度基本上都是根据这个标准来的,很多用人单位会在员工合同到期前对员工进行提前续约,在待遇等基本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员工与公司完全可以在旧合同没到期前签下新合同留下员工继续为自己工作。
在很多商业合作中,合作双方的利益条款都会因为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导致巨大的差异,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合同双方想要重新签订新的合同,那么他们必须在签订新合同之前签订一份旧合同作废的条款。
如果没有这个条款的存在,那么新合同则会有无效的风险,除此之外,一旦合同双方在后期发生争议,那么在旧合同没有作废的情况下,最终责任的裁定将会非常麻烦,同时合同双方中的一员很有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