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是做过法医,或者现在就是法医的回答,这个问题对我很重要的。
我和对方打架,他的伤势如上所述。
在派出所,民警调解,我答应赔偿一切损失,他不答应,非把我整的治安拘留10天。
出来后,他找我赔偿,我很生气。说:当初给你赔偿,你不要,非要整我,我就没搭理他。
我的意思是法院判赔多少我就赔多少,让他拿这钱也不是那么轻松。
事情已经过了5个月了,我收到法院传票。
昨天,在法庭上,他的律师说,他们还有一份伤情报告没有出来,很有可能是轻伤。
他们要等报告,等报告出来,要刑事附带民事的起诉的我,让我进去呆个一年半载的,还让我赔钱。
我在想,如果是轻伤,当初干嘛是治安拘留?
他的伤势,当时医生说,没什么大碍,住院一周就行,他给住了一个月。
他的伤势:拇指肌腱断裂,拇指掌骨裂痕,就这些,没有其他的了。
我查看了国家轻伤鉴定标准,觉得不够,但是我担心鉴定中心会做假吗?
如果是有猫腻,我该怎么办?
他说他1月11号做的伤情鉴定,鉴定结果一般几天就能出来?
今天1月19号,伤情报告是否应该已经出来了?
如果是轻伤,是由他向法院提出诉讼拘押我?
还是,轻伤报告直接发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直接先拘押我,然后再等开庭?
还有,在北京,作假的伤情报告,应该不是那么容易做出来吧?
伤情鉴定一般三日可以出来,最长不超过七日,但特殊的病历不在此规定内。
如果是轻伤,受害人既可以报公安机关要求立刑事案件,也可以在法院自诉。
伤情鉴定的报告作假的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