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项发票价格低于进项发票价格有事吗

如题所述

销项发票价格低于进项发票价格,如果是企业依据实际情况销售发生的,这是正常现象,没有问题,但企业不可能长期处于这种情况,否则企业将无法运行,所以偶尔因价格的变动使得销项发票价格低于进项发票价格是正常现象。

有了进项发票就要去认证,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就不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没有抵扣完的,留到下期继续抵扣,应交税金为负数就代表你有多余的进项税额没抵扣完。

扩展资料:

销项发票注意事项:

1、开发票根据合同数量金额开票。(先用电子档分好数量、金额开发票份数再录入到开票系统金税盘中开票,以确保数据准确,以防开错发票)

2、每月末统计进项发票税金,根据销项发票税金金额抵扣所需数据进行选择性扫票。 

3、进项发票抵扣联拿到税局自助机进行增值税扫描发票,实在扫不了,可拿到大厅让报税部门人员帮忙扫票。

4、有无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并收回价款和增值税款时,不相应减少当期进项税额,造成进项税额虚增。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进项税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进项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销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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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05

销项发票价格低于进项发票价格,如果是企业依据实际情况销售发生的,这是正常现象,没有问题。但企业不可能长期处于这种情况,否则企业将无法运行。所以偶尔因价格的变动使得销项发票价格低于进项发票价格是正常现象。

销售价格大于进货价格,是经营商品的一般情况。如果销售价格低于进货价格,大多数是经营商品亏损的情况反映。不排除在实际经营中,出现商品亏损的情况,据此在会计上就有出现“销项发票价格低于进项发票价格”的可能性。

如果是开错了跨月不能作废,只能通过防伪开票系统打一份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再另个用纸写一份错误说明,去主管国税局申请开份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凭通知单开红票冲了重新开就可以了。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经常存在开票有误、发生销货退回以及开具发票退回等情况,需要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就针对几种情况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的政策问题进行整理归纳。

收回原发票直接按作废处理,重新开具发票。

这种方式对开票方来说,操作简单,方便快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

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但是,税务机关对专用发票的作废条件规定相对严格,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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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11-30
销项发票价格低于进项发票价格,如果是企业依据实际情况销售发生的,这是正常现象,没有问题。但企业不可能长期处于这种情况,否则企业将无法运行。所以偶尔因价格的变动使得销项发票价格低于进项发票价格是正常现象。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第3个回答  2015-12-07
如果是因为市场价格下降导致的,没问题。如果是人为因素造成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纳税调整
第4个回答  2011-12-30
销售价格大于进货价格,是经营商品的一般情况。如果销售价格低于进货价格,大多数是经营商品亏损的情况反映。
我觉得,不排除在实际经营中,出现商品亏损的情况,据此在会计上就有出现“销项发票价格低于进项发票价格”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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