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我递交的辞职信,准备9月2日离开正好一个月,然后领导当时说等招到人,交接好了就可以,过了一个星期,和我说现在这么忙,人又没招到,让我做到10月份,再做两个月,把我手头的工作完成,省的来个人半路做怕不清楚,因为平时也经常吃饭,所以没也没说什么,但也没答应,这段时间我的工作一大部分交给了我一个同事,我手上的事情不是很多了,所以我想再找领导谈下,今天23号了想这个月做完就走, 不知道可不可以,我找他谈话他老说他忙没时间,我知道劳动法规定只要提前一个月辞职就可以了,但是也不能搞的僵了,好聚好散嘛.. 大家给我出出主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