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庭开庭后会确定判决结果吗

如题所述

会的。

合议庭开庭的流程:

首先,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

其次,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第三,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其间,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第四,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第五,评议和宣判。法庭辩论或被告人最后陈述结束后,法官进入评议室评议,做出裁判。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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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4
  合议庭合议后会不会判决,还要看到合议结果。如果事实认定清楚,不有异议的,认为可以判决的,就会宣判。如果认为还需要核实的还会开庭审理。
  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议应当制作笔录,由合议庭成员签名。评议中的不同意见,必须如实记入笔录。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4
我估计你说的应该是一审吧。法律上的规定是一审刑事诉讼立案后必须在三个月内结案,公开宣判并同时下达判决书。当然了,在现行中国体制下,法律制度还很不完善,你的这种情况好像还不少。这就是基层的法律工作者的整体素质还很差的缘故。中国的完善的法治建设还有很长很长一段路要走。有一种可能,是法院由于某些原因做了一些手脚,因为在中国都知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法律规定的再好不严格按此执行肯定还是保障不了当事人的权利的。追问

我的意思是是不是判决结果会在合议庭上就确定了,合议庭开过要想改判决结果就很难了?

追答

判决分两种,一种是当庭宣判,这种判决是开庭结束后就会知道结果,当庭拿不到判决书时,在判决后十日内会拿到判决书;一种是定期宣判,这种判决是开庭结束后还不能知道结果,至于什么时候能拿到判决书,得取决于法院,但一审一般不会自立案之日起超过6个月,二审一般不会自立案之日起超过3个月。
你算一下你的时间,就可大约知道了。不要急,急也没有用,还是等着吧。
你可以打电话问一下主审法官或书记员大概什么时候好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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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4-08-30
看你走的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
简易程序以一次开庭为原则,再次开庭为例外,一般都是当场宣判。
普通程序的话就难说了,复杂、疑难或者证据不足的案件有时候久拖不决,并不一定一次开庭就会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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