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在工地工作受伤至小腿骨折,责任算谁的?怎么赔偿?

如题所述

责任属于用人单位的,属于工伤,可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贴,误工费,如果构成伤残还要赔偿一次伤残补助金和一次医疗补助金。你们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内的工伤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按照工伤赔偿程序申请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申请工伤,你们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但在协商之前一定要先参看《工伤保险条例》,或者咨询专业的工伤律师在确定好伤情和可能赔偿的数额后再行协商,这样你们才可获得多一点的赔偿。追问

现在用人单位问我们要多少赔偿费,我们应该问他要多少才算合理?

追答

这要看你老公的伤情,还有你们在哪个地方打工,因为有些费用各地的标准不一致。你可以具体表述下你老公的伤情,和你们的所在地,目前工地垫付了哪些费用,我可以给你估算一下。

追问

我们是广东茂名的,我老公也是在本地的工地上出事的。他小腿骨折,脚踝断了,老板现在已经给了九千块钱医药费

追答

现在才华九千元医药费,也就是还在治疗期间对吗?我觉得你老公这种情况应该等病情稳定后去做工伤鉴定,目前在治疗期间赔偿费用也无法确定,因为要考虑的因素很多,如果构成伤残获得的赔偿和不构成伤残获得赔偿有很大的差别,况且也无法确定停工留薪的期间,以及是否符合伤残补助金发放对象。建议你先去申请工伤认定,等治疗结束后申请工伤鉴定,如果不懂可以咨询当地律师。

追问

好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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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0-13
如果能确定劳动关系,你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追问

包工头问我们想要多少赔偿,我们应该跟他要多少钱才合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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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02
工伤责任应该算公司的。
赔偿事务: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6年12月28日作出(2006)行他字第12号文,即:《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中规定:“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根据该司法解释意见,可以认定本案工伤职工即谢明锋(死者)因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事故致死,其近亲属除了可以获得民事赔偿外,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
建议参考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link?url=shLXGpeQWf0-ZQHFmeezmxZXjFGne74JtixySWgiwGTXQVkOdjKioDrw1dcwYNkQXccUS-SdZyaN3CUqYEz5vK#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