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表示最后结果什么时候用集合,什么时候用区间形式?很严格的规定。2.如果说三角函数里面定义域必须写集合,那么X∈(π/2,π)这是集合形式还是区间形式??3.例如:“写出不等式的解集”老师写的(-∞,2)对吗?(其实本质上和上个问题差不多。)请专业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