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续签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要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给我调岗。变相辞退!

我和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2011年6月到期,之后一直未续签。因为顶撞领导,领导要求我辞职,我不同意,我说公司只能解聘我,我不会自动辞职的。然后他们就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要掉我去生产部(我现在从事的是财务部会计工作)。我不同意调岗,是不是公司只能解聘我啊。我能得到未续签劳动合同部分的双薪和解聘的3个月的工资么。
如果公司不同意给我双薪。我现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的话,我手上有的证据有:第一份劳动合同2010.6-2011.6的,一份合同续签通知,是2012年1月15号通知我续签的,又公章,还有一份是我的续签意见书(意见是补发双倍工资差额才同意续签)有管理人事的同事签收了的并由手印。这些证据够么?我还在公司上班的。

1、未续签劳动合同期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2、公司与你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3、你手里的证据足够,好好准备胜诉没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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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1-17
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这是有前提的,就是用人单位必须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在实践中如何认定不能胜任工作,一般都是有书面证明加劳动者签字认可的,所以,如果只是用人单位单方面的说您是不能胜任工作而并没有书面证明的话,是不能以此为由调换您的工作岗位的,甚至解除劳动合同的。
2、您可以从第一份劳动合同期满后的第二个月起主张双倍的工资。
3、为保险起见,能提供您在合同期满到现在的事实劳动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就更好了。比如有经过您签字确认的工资单或者为您缴纳的社保证明,考勤记录,与工作业务直接相关不涉及隐私、商业秘密的邮件等等。

以上,仅供参考。
第2个回答  2012-01-17
1、你和公司劳动合同上约定工作岗位了吗?没有约定将你调离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2、你不同意调岗只能解聘你了。
3、你可以得到未签订劳动合同那段工作时间的双倍工资,但从第二个月起算。
4、你的证据足够,最好有工作牌,考勤记录,证明你随未签合同但实际已经在公司上班。追问

我和公司签订的第一份合同上约定的是成本会计职务,之后一直从事这份工作。考勤记录都在人事那里,我这里只有几张工资条,还有社保上有单位缴纳社保的依据!而且我现在也是在职!

追答

1、约定了工作岗位,单位需要举证证明你的确不适合这个岗位、公司业务调整等才能将你调离。
2、你最好在仲裁前别惊动公司,以免销毁考勤记录,当然你也可以拍照,或请其他同事给你作证。
3、社保如果给你交到现在,也可以证明你和单位确实存在未签合同而实际工作的状态。

第3个回答  2012-01-17
不续签一个月以后的双倍工资,工资肯定要给你的,你的证据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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