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承兑发票,然后转到私人那贴成现金,这样处理可以吗?

收承兑发票做分录
借:应收票据10
贷:应收帐款10;
现这张承兑汇票已在私人那贴成现金,分录如下:
借:现金9
财务费用:1
贷:应收票据10;这样处理可以吗?利息单要打"白条",这样年底清算会调整吗?

这个过程在企业当中是常见的,但是就这样做到帐务当中是不合法的,个人不能办理贴现业务,你们已经是属于违规处理票据了,在帐务当中最好不要这样直接体现。
建议,不要做应收票据,不体现承兑汇票的过程,贴现后收到的现金要先送存开户银行,内容是收回货款,差额做为现金折扣处理,分录为
借 银行存款 9
借 财务费用-现金折扣 1
贷 应收账款 10
这样是合法的,而且差额部分可以税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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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10-04
没办法,因为是在私人那儿“贴现”的,他又不能开具正规的费用单据,先用这“白条”入账吧,但原没人来查。或者是找一些别的单据代替。
这也是逼得没辙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