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1-16
商:?????
周:分封制,宗法制
秦朝:1)确定了至高无上的皇权,规定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凡行政、军事、经济都由皇帝总揽。
2)在中央设置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在地方废除分封制,推行群县制。
3)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以及各郡县的长官由皇帝直接任免,
4)统一度量衡,货币,车轨,书同文。
西汉
1)改革官制,设内朝与外朝,加强皇权。
2)实行刺史制度
3)实行郡县制和封国制并存制度
4)实行察举制来选拔人才
5)实行编户齐民
唐朝
1)完善了三省六部制度,太宗具体明确划分了三省的权利。
2)完善了科举制度,增加了考试科目,开创了武举。
3)将府兵制改为募兵制
4)改革赋税制度实行租庸调制,德宗年间又实行两税法
元
1)实行行省制度
2)在中央设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
3)设宣政院管理宗教事务和西藏事务
4)在澎湖设巡检司,加强对琉球的管理
明:内阁制,废除丞相
清:建立军机处,封西藏喇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