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生产包装食品需要什么手续

我个人想生产一种小食品,就如薯片那样的,现在的情况是什么都还没有,如果要做得怎么样才能合法生产?

个人生产包装食品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扩展资料: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的,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受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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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22

办理食品生产企业基本手续流程:

1、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2、确定生产产品种类;

3、确定对应种类产品执行标准;

4、熟悉《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对应产品审查细则;

5、确定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及操作规程;

6、设计厂区平面图和设备布局图;

7、施工与安装调试设备、化验室设备检定;

8、试生产产品并进行检验;

9、准备申请资料、各项制度和对应表格。

相关规定如下: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第十一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按照以下食品类别提出: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可以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对食品类别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四)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五)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 申请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许可,还应当提交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相关注册和备案文件。

扩展资料:

食品生产加工厂受监督检查事项:

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事项包括食品生产者的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结果、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结果、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

除前款规定的监督检查事项外,保健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事项还包括生产者资质、产品标签及说明书、委托加工、生产管理体系等情况。

食品销售环节监督检查事项包括食品销售者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一般规定执行、禁止性规定执行、经营过程控制、进货查验结果、食品贮存、不安全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特殊食品销售、进口食品销售、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食用农产品销售等情况,以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食品贮存及运输者等履行法律义务的情况。

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检查事项包括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及公示、设备设施维护和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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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9
根据《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通则》、《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及相关标准等的具体要求,我们认为企业要想获得食品用塑料包装生产许可证,要完善和准备好以下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经备案的企业标准;
  4.当地环保部门核发的符合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环境影响批复及验收报告或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企业生产使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规定、安全卫生要求的《企业自我声明》;
  6.企业生产使用的原辅材料的种类超出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时,提交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7.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8.产品使用说明书或产品标签;
  9.质量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各有关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和项目关系,特别是检验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
  10.质量考核办法;
  11.清洁生产制度;
  12.生产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等);
13.检验仪器、设备清单(包括: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等);
14.现有标准清单;
  15.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各种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
  16.工艺文件目录明细表、工艺过程卡、工序卡、作业指导书、检验规程;
  17.文件管理制度;
  18.采购质量控制制度;
  19.原辅材料合格检验证明或报告;
  20.原辅材料供方评价准则;
  21.原辅材料使用台账;
  22.采购文件(如:采购计划、采购清单、采购合同);
  23.工艺流程图及标注关键控制点;
  24.关键控制点的管理办法和操作控制程序;
  25.检验管理制度和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26.不合格品管理办法;
  27.销售记录、已售出的不合格品召回制度;
  28.退货品管理制度;
  29.安全生产制度。

以上是一些必备的文件资料,具体核查时还要查阅子文件以及有关纪录文件,并且按照细则的53 项要求进行详细考核和评比,仅靠经验和关系以及侥幸心理的时代已经结束,只有用实事求是的态度,积极投入,认真落实才是获得生产许可证的根本保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12-13
开办食品加工厂要办的手续多了: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员工个人)、排污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消防许可、工商执照、税务登记(国税、地税)等。
第4个回答  2013-12-13
向工商部门注册商标以及食品卫生许可证,再向检疫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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