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军队文职管理条例和招考单位发布的招聘公告来看,军队文职人员福利待遇以现役军官为参照, 工资水平与现役军官基本相当,总体上高于地方同类人员。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第九章【待遇保障】显示,福利待遇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1、工资待遇
军队建立统一的文职人员工资制度。文职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发到个人的一般工资水平为:
本科毕业确定为专业技术十三级,工资标准为11000元左右;
硕士研究生确定为专业技术十二级,工资标准为11500元左右;
博士研究生确定为专业技术十级,工资标准为13000元左右。
2、住房保障
文职人员住房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政策,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房租补贴参照现役军官政策确定的标准执行。
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军队可增发住房补助。
文职人员可租用用人单位的宿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租住公寓住房。
3、社会保险
军队用人单位及其文职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所在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缴纳保险费。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办法另行制定。军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文职人员建立补充保险。
军队对文职人员给予医疗补助。文职人员参加军事训练、非战争军事行动和作战支援保障任务期间的医疗保障,实行军队免费医疗。
部分军队用人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者保险的基础上,还会为文职人员建立职业年金。
4、福利抚恤
文职人员探亲休假、交通补助、健康体检和子女入托等,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文职人员的伤亡抚恤,按照国家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文职人员因参加军事训练、非战争军事行动和作战支援保障任务伤亡的抚恤优待,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军队文职人员的福利待遇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