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一年不缴费还有用吗?

如题所述

没有用,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以杭州市为例。

《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参保人员自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后,应当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至法定退休年龄。

如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即视为中断参保,自第四个月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发生的医疗费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扩展资料: 

《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相关法条: 

第十三条 定点服务机构经有关部门批准发生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单位类别、诊疗科目、服务对象、机构等级等情况变更的,应当携带有关批准文件或证件,及时到相应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信息的变更手续。

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况变化的,原定点资格自动注销,按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办理;被有关部门吊销、注销营(执)业资质等情形的,其定点资格自动注销。

第十五条  医院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定点资格注销情形的,应在15日内主动携带相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定点资格注销手续并交回定点资格标牌,由社保经办机构报同级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备案和回收资格标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6-03

社保中的医保如果断了1年不会被注销,实际缴费年限也不会清零。社保缴费年限是累计制的。

参保人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以上,以及未按规定在3个月内及时参保缴费的,视为中断参保,中断参保后再次参保时,可按规定补交中断参保期间的医疗保险费,但从正常缴费的当月起重新计算连续缴费时间,连续正常缴费六个月后才可以按规定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医疗保险断交的现象并不少见,医疗保险断交后是可以继续缴费的,但必须按规定以补缴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将中断期间的全部欠费补齐。

中断医保缴费(含未按时足额缴费),医保暂停记入单位职工个人账户并封锁账户,停保期间产生的医疗费不予报销,由单位自筹资金按医保政策规定报销。

扩展资料

个人医保缴费方法

1、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暂时无力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持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相关证明材料,允许以当地上年度参保职工平均缴费工资的60%的缴费基数,按5.2%缴纳,不划分个人账户,只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并每年审核一次。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允许以当地上年度参保职工平均缴费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领取失业救济金期满后,以当地上年度参保职工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9%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已退休无单位未参保人员,在参加医疗保险时,以当地上年度参保职工平均缴费工资年递增10%为缴费基数,按5.2%的缴费比例,先一次补缴齐10年的医疗保险费和大病救助基金(不划分个人账户,不享受补缴期间医疗保险待遇)后,再从参保的当月起,按上年度参保职工平均缴费工资的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直至身故。

4、已参加医疗保险与原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从单位停保之月起续保,并从原单位欠费之月起补缴齐个人和单位所欠的医疗保险费和大病救助金(续保补交欠费期间不能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后,属于低保或享受失业救济的,再按低保或失业人员规定续保。

不属低保或失业人员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缴费工资的100%-300%为缴费基数,按9%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续保。

5、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际连续缴费年限男性距60周岁不得少于20年,女性距55周岁不得少于15年,每差一年补缴一年。

补缴以当地上年度参保职工平均缴费工资年递增10%为基数按5.2%的缴费比例,先一次性补缴齐不足年限的医疗保险费(不划分个人账户,不享受补缴期间医疗保险待遇)后,再从参保的当月起,以上年参保职工平均缴费工资按9%的缴费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社保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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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2-12-31

没有用,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以杭州市为例。

《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参保人员自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后,应当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至法定退休年龄。

如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即视为中断参保,自第四个月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发生的医疗费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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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相关法条: 

第十三条定点服务机构经有关部门批准发生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单位类别、诊疗科目、服务对象、机构等级等情况变更的,应当携带有关批准文件或证件,及时到相应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信息的变更手续。

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况变化的,原定点资格自动注销,按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办理;被有关部门吊销、注销营(执)业资质等情形的,其定点资格自动注销。

第十五条 医院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定点资格注销情形的,应在15日内主动携带相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定点资格注销手续并交回定点资格标牌,由社保经办机构报同级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备案和回收资格标牌。

参考资料来源:/baike.baidu.com/item/%E6%9D%AD%E5%B7%9E%E5%B8%82%E5%9F%8E%E9%95%87%E5%9F%BA%E6%9C%AC%E5%8C%BB%E7%96%97%E4%BF%9D%E9%99%A9%E5%8A%9E%E6%B3%95/7851819#4"target="_blank"title="只支持选中一个链接时生效">百度百科-《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8-29
只要再继续缴费就还有用,不缴费肯定不能用,想用了再连续缴费六个月以上,就可以使用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5-08-30
医保卡不缴费就不能使用,补交后多长时间能用就得看各地社保的规定了;天津规定,补交七个月后才能正常使用医保卡报销。你可以问一下你们当地的社保,或者到医院挂号窗口问一下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