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上只有夫妻一方名字 另一方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

本人签购房的时候还是单身 后来认识了对方 现在两人已经结婚
请问这种情况下对方是否可以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

购房合同只有一方的名字是正常的,只要是婚姻关系存在期间购买房产就属于共同财产,下房产证也是双方的名字,配偶另一方可以用购房合同等资料提取公积金,还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6-02
  从今年起,如果在房产证上没有房屋产权人配偶的名字,首次提取公积金时要夫妻双方前往办理。记者昨日从广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为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管理,杜绝利用假结婚证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广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对房屋产权人配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进行补充要求。

  按照要求,从2012年1月1日起,房屋产权人的配偶(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上没有名字)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业务时,除携带原提取政策要求的材料外,还要求夫妻双方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同前往经办网点办理。

  房屋产权人的配偶(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上没有名字)二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时,除携带原提取政策要求的材料外,还应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和结婚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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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累计485万人次提取公积金919亿元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公布了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其中,2010年广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向2.18万户职工发放个人住房抵押贷款91.51亿元。

  数据显示,2010年广州全市共有3.40万个单位、285.64万名职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277.24亿元,同比增长18.42%,新增缴存单位2929个、职工28.88万人,同比增长73.55%。历年累计缴存总额1558亿元,缴存余额638.74亿元。

  2010年,有72.26万人次按规定提取了个人名下住房公积金合计185.27亿元,提取额占缴存额的66.83%,其中用于购、建住房及支付房租的153.53亿元,占提取总额的82.87%。截至2010年底,历年累计共有485.14万人次提取了个人名下住房公积金919.27亿元。

  数据还显示,2010年广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向2.18万户职工发放个人住房抵押贷款91.51亿元,回收贷款51.35亿元,新增贷款余额40.16亿元。截至2010年底,历年累计贷款余额313.03亿元。

  此外,2010年支付缴存职工利息7.78亿元,实现增值收益 10.09亿元,同比增长12.49%,历年累计实现增值收益40.16亿元。增值收益除按规定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管理费用外,全部上交广州市财政用于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在房产没有划分产权份额的情况下,公积金提取的额度该怎么划分?”“房产证里面两个产权人一个人交了公积金,另一方没交,还能得到全额的提取额度吗?”近日,不少职工就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额度划分的问题向公积金中心进行了网上咨询。就此,公积金中心今天作出了相应解答。

问:房屋有两个产权人且为夫妻关系的,可提取额度是否需按产权份额进行划分?其中一方没有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应如何划分可提取额度?

答:房屋有两个产权人且为夫妻关系的,房屋(或购房合同)已明确产权份额的,个人可提取额度按产权份额划分;未明确产权份额的,个人可提取金额无需划分,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若其中一方没有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也按照上述方法进行操作。

例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只有A、B两人,且两人为夫妻,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中明确划分产权为A占60%,B占40%,则A、B的个人可提取总额分别为购房总房款的60%、40%;若A无缴存住房公积金,则B只可提取属于自己名下的40%。

例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只有A、B两人,且两人为夫妻,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中无明确划分产权,则A、B两人共同享用该套房屋的可提取总额,不必划分;若A或B任一方无缴存住房公积金,则无需划分个人可提取额度,由有缴存的一方全额提取,无缴存一方日后缴存时,再增加共同提取人。
第2个回答  2012-01-12
可以,只需要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证明夫妻关系,即可提取配偶名下的公积金余额。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1-12
公积金可以参贷,至于可不可提取,看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政策规定,一般是不可以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01-26
不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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