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交通事故,肇事司机A全责
被告:
司机A ,运输公司B,保险公司C
一审判决结果:
A支付被告总计(假设为4万元),被告B有赔偿连带责任,被告C在其限额承担赔偿责任。(判决果就这一段)
此处为判决书标准样式,省略。。。。。。。三百字
自认为判决结果太简单了,不能直接了当看出各承担多少。
待解决疑问:
1,判决书要送达后才生效,我已经领了,ABC都没领,怎么做才能让判决最快生效?
2,A和B的连带赔偿责任如何划分?是平均还是任何一方都可以?
3,C的责任限额只有1万,只在法院观点里出现过(也就是“判决如下”之前“本院认为”那段),判决结果里没有出现该数额,是不是默认为就是1万?还是属于法院忽视了严谨性而为以后执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如果判决书对C的数额没有写明,是属于法院的疏忽,我该怎么做?如果挽救不了会给以后的执行带来什么问题?
亲戚的交通事故,我不是法律专业,这个判决书把握弄懵了,太简单了,希望真正了解法律和此类问题的朋友回答,非常感谢!
客观而准确的解答,也为以后有类似问题的朋友带来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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