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业费用怎么分摊?

开业费用怎么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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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营业执照是9月25日,国税,地税是在26,27号, 在这之前的费用差不多有10多万,要设开办费吗?开业费用该怎么分摊呢?
之前的许多的发票也都是在这之前开的。而且这些基本上都是以现金支付的。像装修费啊,那些什么请客吃饭的啊,.......... 如果把9月的最后几天的经营和10月份的合并在一起,那么11月份的报表又该怎么做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前款所说的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
《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第五十条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有抵触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纳税。
综上所述,对于开办费,纳税人在会计处理时可在开始生产经营当月一次性摊销,但在当年的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应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在以后年度的申报时,应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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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2-07
要设的,按新会计准则,开办费不再进行分摊,在开业第一会计期间计入损益。9月开业以后就入费用啊,9月以后的费用就要按日常会计账务进行处理咯。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09-29
开办时除固定资产以外的费用都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于生产经营当月一次摊销入管理费用(税法规定摊销按直线法5年,所以会和税法产生时间性差异)。
第3个回答  2007-09-29
如果你们的开办费很小的话,就不用设这个科目了,直接入管理费用或者销售费用等等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