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需要在劳动仲裁时效内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只影响是否能够主张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与能否主张双倍工资无关。因为双倍工资虽然名叫“工资”,实则不属于工资,不属于劳动者付出劳动的报酬,而是一种法律强制规定的惩罚机制。
双倍工资只会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产生,与劳动合同的解除原因无关。
因此,即便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或擅自离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都不影响劳动者在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主张双倍工资差额。
不过,最终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差额能否得到支持,还要看是否过了仲裁时效。而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如果入职未满一年,可以主张从第二个月开始至解除劳动合同期间的每个月工资的双倍工资差额。
如果入职满一年,可以主张从入职第二个月至入职满一年共计11个月工资的双倍工资差额。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