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个人培训补贴多久到账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大概每个月会公示一次,具体要以人社局发布为准。公示内容包括职工姓名、所在单位、发证时间、补贴工种、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 职业培训补贴 (一)就业技能培训:

补贴对象。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下同)的低收入家庭子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五类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同时给予生活费补贴;企业吸纳五类人员就业,履行预申报手续开展岗前培训,按规定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由市、县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培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规〔2013〕2号)有关规定,结合地区产业发展需要、城乡劳动者培训需求、不同工种培训成本和补贴资金规模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并编制《培训工种(专项能力)和补贴标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备案。各地应建立《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每两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的生活费补贴标准参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执行。

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劳动合同(1年以上期限)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组织新录用五类人员参加《目录》所列工种岗前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根据培训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情况,按照不超过当地确定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50%,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申领和支付。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实行“获证后补”办法。五类人员应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学员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未进行失业登记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应持本人学籍证明或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下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以及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复印件。

职业培训机构垫支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的,可代为申领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申领补贴时,除了上述规定材料外,还应提供:初高中毕业证复印件,代为申请协议,培训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等;城市低保家庭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申请生活费补贴还需提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材料。

企业组织新录用五类人员按规定参加岗前技能培训,应向当地人社部门进行预申报,并在开展培训前提交以下材料:培训计划大纲、培训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学员《就业创业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复印件等材料。企业对新录用五类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后,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并提交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员花名册、学员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等材料。

以上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对五类人员申请的培训补贴、生活费补贴,由财政部门或委托人社部门按规定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账户。对企业和培训机构代为申请的培训补贴,经人社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到企业(培训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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