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档案缺 劳动合同 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档案里缺少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新单位不接收,需要到原单位补办劳动合同,或者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因为劳动合同,单位和个人各执一方。劳工档案,一般存放的是转正定级表及奖励处罚情况,所以你找新工作后,要提供 离职证明 、档案、 社保 手册、 医保卡 、失业证,那么新单位才能给你续缴社保的。 二、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资 ”。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 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 劳动关系 ,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工作的证明文件,在劳动者离职后,由用人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将劳动合同放入劳动者的档案中,主要是证明劳动者的前一段劳务工作情况,如工资收入、是否违法违纪等。新入职单位需要劳动合同来进行相关情况的界定,才能办理新入职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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