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国土资源局

如题所述

罗山县位于河南省东南部,大别山北麓,淮河南岸,介于东经114°10′~114°42′,北纬31°44′~32°19′之间,县境东西宽41公里,南北长63公里,面积2065平方公里。南与湖北大悟、河南新县接壤,东以竹竿河为界与光山县为邻,北隔淮河与息县、正阳相望,西与信阳县毗连。罗山曾先后哺育了三国名相费祎、治水名臣黎世序、历史学家尚钺、起义将军张轸等历史名人。隋开皇十六年始置县。境内著名的佛教圣地灵山、董寨国家级鸟类自然保护区、石山湖风景区、红色胜地何家冲等便是这画卷中最璀璨夺目、鬼斧神工的经典。

陈占东 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先斌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高正平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许正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辉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张玲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明军 局党组成员、工会主任

李洁 副科级干部

胡云武 副科级干部

桂行富 副科级干部

黄绪涛 副科级干部

陈占东简介:1955年10月出生,汉族,1976年12月参加工作。1976年12月,在信阳铁矿厂毛集铁矿工作;1980年12月,在信阳化工厂工作;1982年3月,在罗山县化肥厂工作;1985年1月,任罗山县矿建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1988年4月,任罗山县银矿支部书记、矿长;1991年4月,任罗山县计划经济委员会开发办主任;1992年3月,任罗山县矿产局党委副书记、局长;2002年1月,任罗山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2002年12月,任罗山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2007年7月,任罗山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2002年1月,罗山县委、罗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罗山县县直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罗发〔2002〕2号)文件通知,“撤销罗山县土地管理局,撤销罗山县地质矿产局,成立罗山县国土资源局”。

【土地资源】全县土地总面积2077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8671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1.5%;基本农田保护面积77198公顷,占耕地面积的89.9%。罗山县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属大别山北麓的低山垄岗地貌,最高的王坟顶主峰海拔841米,最低为竹竿河汇入淮河处,海拔41米。从南到北依次为低山、丘陵、垄岗及河川平原。四者面积分别为72542.3公顷、33162.1公顷、58033.6公顷、43525.0公顷。

【矿产资源】全县发现各类矿产22种,其中金属矿产11种,非金属矿产11种;发现各类矿产地74处,其中特大型矿床1处,大型矿床2处,中型矿床4处,小型矿床29处,合计37处,其余为矿点。县内还发现大批矿点、矿化点和物、化探异常。主要矿区有双桥膨润土矿区、母山铜钼矿区、肖畈铜钼矿区、白石坡银金多金属矿区、何店金红石矿区、高庙岗铁矿区、胜利湾铅矿区、杨店饰面用花岗岩矿区和山店饰面用花岗岩矿区等。丰富和较丰富矿产主要有膨润土、钼矿、银矿、金红石矿、饰面用花岗岩、萤石矿、建筑石材和建筑用砂等。具有小型以上规模的其他矿产有金矿、铅矿(多金属矿)、铁矿等。

【耕地保护】2010年,进一步落实县政府与各乡镇的目标责任,确保了全县耕地保有量稳定在8671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77198公顷。落实了国家投资竹竿镇等两个乡镇土地整理项目的工程验收工作;完成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村——竹竿镇文湖村土地整理项目各项前期工作;编制了2010年新增费项目——东卜、竹竿两个乡镇土地整理项目规划,项目规模1101.39公顷,投资规模2750万元。

【规划管理】2010年,从第二次土地调查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成果应用入手,为全县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用地等,积极调整规划,组织增减挂钩,实施项目带动等,破解了项目用地难题,保证了项目按时落地。

【土地利用】2010年,罗山县国土资源局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建立了可利用土地数据库。全年公开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12宗,出让总面积34.8812公顷,出让总价款34968.88万元。土地二级市场交易215宗,交易额达1657.6778万元。办理抵押登记11宗地,面积达44.79公顷,为企业争取融资5170多万元,有力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

【地籍测绘管理】2010年,严格规范土地登记工作,全年发证305本。2010年3月6日向国家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办公室上报汇交了第二次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成果。全面做好了县域“D级GPS三维空间大地控制网”测绘工程实施工作,在全县设立D级GPS控制点99个。

【建设用地管理】2010年,积极进行建设用地报批。为博润纺织、鑫鑫木业、恒远造纸、新区住宅开发等结转2009年申报、2010年获批的各类建设用地四个批次,面积1228.878亩;为灵山南路、工业大道、奥特陶瓷、新时代陶瓷、豫丰水泥、兰长线输油管道国家重点项目、新区北安路、民政北路、工业一路、二路及标准厂房建设等项目,组织上报省政府批征收、市政府批农转用8个批次的各类建设用地1510.5285亩,获批四个批次,面积438.1560亩。

【矿政管理】2010年,罗山县制定了《罗山县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实施意见》,整合采矿权30个,实现了规模开采、集约化经营的目标。2010年受理采矿权延续登记6家,新立采矿登记3家。完成了34家矿山采矿权人年度检查工作,合格率达91%,并对2家已到期矿山企业予以注销。完善了《2010年度矿产资源规费征收办法》,征缴各项规费68万元。

【矿山环境治理】2010年,罗山县正式启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罗山第一家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的矿山企业——罗山县鑫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山店萤石矿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已通过专家组评审,并上报省厅备案。

【地质灾害防治】一是制定了《罗山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罗山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组织了应急小分队,配备了工具和装备。二是与县气象局联合开展了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三是加强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在朱堂、高店等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了2个裂缝报警装置,在1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了标识牌,与所在乡、村签订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向群众发放了防灾避险明白卡。四是完善了地质灾害防灾体制,推进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已做到“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保持了国土资源部授名为“全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荣誉称号。

【执法监察和信访工作】2010年,罗山县卫片执法工作扎实开展,对清理的违法用地及时进行分类处理和整改。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109起,案件查处率达100%。受理信访案件76起,其中,上级要结果案件31起,办结30起,按期结案率97%;自受理来信案件45起,办结45起,结案率为100%,接待人民群众来访315人次,依法有效遏制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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