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费用多少钱

如题所述

1. 法院强制执行的费用标准如下:
- 若无执行金额或价额,每件案件交纳50元至500元。
- 执行金额或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2. 在符合《民事诉讼执行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条件下,未参加记名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按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收取案件受理费用。
3. 刑事诉讼中,申请执行的条件包括:
- 法律文书已生效;
- 文书具有可执行内容;
- 申请执行人是规定的权利人或权利承受人;
- 义务人未如期履行义务;
- 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4.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 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本人签名或捺手印。申请书中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 一份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委托代理,还需提供委托代理资料。
- 一份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法院文书需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仲裁文书需附上生效函件或送达回执,行政文书需附上送达回执及证据材料。
- 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如已采取保全措施,应提交民事裁定书复印件。
综上,法院强制执行的费用标准根据执行金额或价额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费用详见上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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