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义务教育循环使用教科书管理办法第五章 更  新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2

吉林省义务教育循环使用教科书的管理规定在第五章中有详细说明。首先,学校需要对教科书进行严格的管理,第十六条规定,对于磨损的教科书,学校需进行分类处理,不能使用的进行修补,无法修复的则进行报废,确保循环使用的教科书质量达标。


教科书的更新由省教材办公室统一规划,第十七条规定,更新的教科书由国家免费提供。为了鼓励节约资源,学校和学生应加强对教科书的管理和维护,尽可能降低更新的频率,这有助于延长教科书的使用寿命。


当教科书需要改版时,原有循环使用的教科书将全部更换,旧版教科书将不再纳入使用序列,这是为了确保教学内容的准确性和适应性,但这种更换会在新版教科书开始启用的年级进行,以避免频繁的教材变动对教学造成影响,这一规定在第十八条中明确指出。


为了教学的连贯性,循环使用的教科书版本应保持相对稳定,除非经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并从起始年级开始,才可进行版本更换,这是第十九条的核心内容,旨在维护教育的稳定性和教学质量。


扩展资料

(吉林省教育厅  吉教基字[2008]5号  2008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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