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规定每个人都有结婚的自由,是不是?南方人才市场有什么权利规定落户在那里的人不能结婚?
毕业好几年了,可能自己没用吧,确实买不起房,所以现在户口还放在南方人才市场,前段时间要登记结婚,但却规定不允许办理结婚,只能把户口迁出去再结。 没买房我能迁到哪去啊。
后来效仿一些网上朋友的做法,以其它名义借出来去登记,还好民政局的人不为难我,顺利地拿到了结婚证。
现在的问题是:从人才市场借出来的户籍卡上,被民政局盖了一个“己婚”章,当时借出来的时候是押了证件的,
这几天就要还回去。 我该怎么办啊? 如果这样还回去,人才市场肯定就知道了,会不会被处罚? 如罚款之类的?
请朋友们支招啊,有没有类似经历的朋友? 先谢谢了!
就是说被南方人才知道了,最多是要我迁出来? 不会有其它什么麻烦吧? 我是想大不了就迁回老家算了,就是有点麻烦。
追答具体就不知道了。有朋友交点钱继续放在那里的。
追问交钱继续放在南方人才? 大概交了多少知道吗? 这不就相当于罚款吗?
追答貌似1年1500
追问正常一年只要240,竟然要收1500太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