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实际论述科学发展观与政府管理创新的关系

详细些

一、关于政府创新的指导思想、目标与动力问题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原动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我国的战略目标,其中政府创新又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政府创新旨在建立一个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协调与可持续发展的服务型政府。它是一个系统的工程,要在正确的思想指导下,系统、全面地推进。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资深教授王惠岩认为,政府创新应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他在发言中说:“建设创新型国家,政府创新尤其重要。创新的前提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即社会主义的社会形态,经济、社会还不发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不成熟。”另外关于在理论上怎么创新的问题,他认为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认识和说明社会现象,坚持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
谢庆奎教授从三个方面对政府创新的途径进行了系统的阐述。他认为,第一,政治改革作为政府创新的前提条件,主要就是解决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解决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问题。围绕这两个中心议题,政治改革主要在四个层面上进行,一是党政关系的改革与完善,二是中央和地方关系的调整,三是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调整,四是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第二,行政改革的方向是从传统的善政走向现代的善治。善治所要求的政府是廉洁政府、透明政府、效能政府、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为了实现善治的目标,从中央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推进政府改革与创新,改进政府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改变施政理念和施政风格。现阶段行政改革的指导思想就是要将过去效率优先转变为服务优位,强调政府对止回阀系列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第三,执政党执政方式的转变,就是要实现执政方式的法制化。
徐鸿武教授在探讨政府创新问题时认为,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政府职能创新的指导思想,中国政府创新的中心环节是行政体制改革。为此,他强调应重视从科学发展观与收入分配制度创新、政府财政职能创新、政府监督职能创新、政绩考核职能创新等一系列职能创新之间关系的角度,考察中国政府创新问题。
武汉大学的施雪华教授在发言中描述了政府创新的目标。他说,创新问题是中国从传统政府到现代政府的转型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实际上是政治现代化和政府现代化的问题。国际上政治现代化的四个标准:理性化、世俗化(结构部门分化)、制度化、民主化。理性化、世俗化在现代化的早期容易做到,制度化、民主化是现代化的中后期应该侧重的,但不是说制度化、民主化在早期就不去做,这四个标准在现代化的各个阶段都存在,只是各阶段的重点不同。理性化、世俗化属于技术层面的创新,比较容易,制度化、民主化则是实质型的创新,比较难。因此,中国目前只能在技术层面上进行创新。也就是说,中国可以先通过技术层面的创新来最终实现中国政府的现代化。
在分析政府创新的动力问题时,王邦佐教授认为,创新的动力可以从微观和宏观的角度进行考察。目前,在中国的国情下,宏观上创新还很困难,但学者应以理念的创新来推动宏观上的创新。当然,不应否认,微观上的政府创新具有很强的可行性,因此,中国政府创新可以从微观入手。中山大学倪星教授则从外层变量和内层变量的角度分析了政治合法性的现代转型,他认为地方政府创新的动力是政府管理方式的现代化,地方政府创新要求地方政府具有政治企业家的精神。同时,倪星教授还强调科层体制本身的压力、指标放大效应、地方层层加码、淘汰竞争机制的路径依赖、区域间的政绩竞争、政治精英间的竞争等加大了政府创新的难度。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李程伟也认为政府创新在宏观上要从市场经济、公民社会、全球化、党的执政能力入手,在微观上政府创新要求政府官员要具备政治企业家精神。
李景鹏教授在谈到政府创新的动力问题时,提出这样的一个观点,政府创新的动力应首先从宏观上认识清楚,改革成功与否的标志是能否避免回到老路上去,改革是否具有可逆性。他认为,我国的市场经济改革是成功的,中国止回阀因为它是不可逆的。中国不可能再回到计划经济,也不可能因为人的意志的改变而改变。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政府改革滞后是必然的,因为没有来自内部的、主观的动力。由于政府本身存在很严重的弊病:如政府没有直接动力进行改革,官本位意识依然十分浓厚;政府的自由裁量权过大,掌握了太多的物质资源,太多的支配权,权利又不透明,缺乏监督机制;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形成的特殊的部门利益、小团体利益;严重的官僚主义、严重的腐败,并存在着该作为不作为的现象;政府垄断着人民的利益表达。另外,政治体制改革存在风险,政府本身不愿冒风险。这就要求通过局部的不平衡来达到整体的动态平衡。李景鹏教授还特别强调,政治体制是经济发展的一个外部环境,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政治体制阻碍其发展的时候,经济发展就会从反面提出要求,不改革政治体制不行。政府创新的成果之所以比较容易延续和拓展:一是外力的压力更容易推进政府创新成果的延续和拓展,二是对政府的特殊利益不构成损害或者损害较小,三是创新对整个体制不构成挑战,四是从政府成员来说,付出的成本不是太大,五是跟政府的政绩相联系,六是群众比较的支持,群众基础雄厚,七是跟社会的突出矛盾联系比较的紧密。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王懂棋、王雄军则认为,政府创新的动力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人民群众改变政治环境的要求,二是知识分子对民主的追求,三是政治领导者的进取精神;政府创新的阻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政府创新目标的公共性和创新行为实施者私利性之间的矛盾,二是政治精英创新目标的开拓性与官僚机构具体执行上的保守性之间的矛盾。

二、政府创新的切入点与构建服务型的政府

深化中国政府创新,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为目标,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以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切入点。建设服务型政府已经成为中国行政改革的趋势所在,也已成为我国政府改革和创新的中心任务。服务型政府,就是满足社会公共需求,提供充足优质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现代政府。众所周知,理念的变革是一切变革的先导。公共服务理念是政府创新的基础与前提,公共服务理念引领政府的创新活动,驱除封建专制文化的遗毒,对塑造良好政府创新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公共服务理念不仅能指引政府创新活动朝着正确的方向快速迈进,还能为政府创新塑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与会的各位专家学者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对政府创新的切入点和构建服务型政府的认识。白钢教授在发言中就政府创新的障碍进行了分析,认为政府创新有两类,一类是体制创新,一类是技术创新。中国目前情况下体制创新存在着困境,因此只能进行增量的技术创新,以最后实现质的变化,实现体制创新。增量的技术创新将在长时间内是中国政府创新的一种常态。
中国政法大学的陈红太教授在会议中指出,中国政府创新的出路不应是“走向论”,而应是“融合论”,即管制与服务的兼容、民本与民主相结合。北京大学的李景鹏教授认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解决政府与群众利益表达的关系问题。在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由于社会利益关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社会利益矛盾和冲突日益尖锐、复杂。此种情况下,政府已无法再包办人民群众的利益表达,所以应该下大力气为人民群众的利益表达提供各种通畅而有效的渠道。人民群众在表达利益上的这种转变也是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要求。
中山大学政务学院的倪星教授认为,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矛盾突出的转型时期,构建和谐社会任重道远,这需要我们全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其中政府的管理创新能力至关重要。中国政府管理创新主要包括战略规划、公共政策、资源管理和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因此,可以通过培育政治领导人的企业家精神,重视知识精英的作用,扩大公民参与,适当引入政府间竞争,充分发掘既有的政治资源,创建学习型政府等方面来全面提升中国政府管理创新能力。
南开大学的张志红博士在讨论中说,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和社会转型过程中滞碍因素的复杂化,是目前中国政治体制改革面临的客观现实。这就要求政治体制改革不仅要有适应和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能力,而且要有克服和处理各种复杂政治问题的能力。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更是直接打破了政府间纵向关系中既有的政治平衡。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立足中国的具体实际。他认为,突出大型城市在政府间关系运行中的政治平衡功能,首先要加快直辖市发展,促进省际平衡发展;其次要增加大都市设置,促进城市间协调发展;最后要建设不同类型的中心城市,推动省内地区间均衡发展。
四川大学的姜晓萍教授从政府流程再造的角度对当代行政改革、提升政府绩效提出了对策建议。她认为,应以流程再造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实现政府职能的合理区隔或有效整合,推动组织再造;改进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公众满意度;推动公共服务的信息化进程,积极推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培育政府及其官员的公共服务理念,调整政府机关和公务员的服务行为,旨在强化服务意识,建设便民、高效的政府。吉林大学的彭向刚教授认为,在服务型政府的理念下,政府既要利用国有资本和国家投入,发展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提供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服务,中国止回阀网又要利用政府必要的权威和力量,努力协调社会成员的利益,增进社会福利,健全社会保障机制,保证低收入阶层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和谐与稳定。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的朱春奎等,以上海市宝山区处级领导干部为研究对象,对公务员处级领导干部胜任力模型进行了实证研究。提出了包括公共服务、业务流程、财务责任以及学习与成长四个维度的国家公务员处级领导干部胜任力模型框架,从中提取了绩效意识、公仆意识、责任意识、执行能力、监控能力、协调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战略管理能力、自我更新能力、团队建设能力和财务控制能力等11个胜任力因子。
中共中央党校的井敏博士则认为,在中国构建服务型的政府要处理好三组关系,即管制与服务的关系、官与民的关系、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的王德高教授认为,新公共管理运动反对传统公共行政重遵守既定法律法规,轻绩效测定和评估的做法,主张放松严格的行政规制,实现严明的绩效目标控制。因此,政府应广泛采用竞争机制和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和手段,改善人力资源管理,要重视政治对行政、对公务员的影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需要与政治体制改革的其他方面结合起来进行,要让行政人员认识到行政工作所负有的政治责任,增强对政治的敏感性,保持对政策的自觉响应性,从而达到忠实地履行行政职责的目的。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许淑萍研究员在论文中则强调,“以民为本”是政府管理的根本出发点,公共服务是政府管理的核心职能,道德行政是政府管理的根本价值追求,网络行政应是政府管理的基本方式,绩效评估是政府管理效能的基本评价体系。

三、加强法制建设与政府行政法制化

关于加强法制建设与政府行政法制化问题,武汉大学的王德高教授的看法是,我国目前尚处于法制不健全,制度供给不足的阶段,因此建立健全法制,完善规章制度仍将是今后一定时期内我国行政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但是必须看到,制度毕竟是手段,它是为政府完成公共管理的目标和任务服务的。因此在制定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时,应该同时考虑如何将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落到实处。而这一点恰是目前我国行政管理工作尤其应该加强的一个方面。如果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即使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再完善,依法行政也是一句空话。
吉林大学的彭向刚教授则认为,政府行为具有法律效力,但这并不等于政府行为都是合法的。法律不仅是一种对政府权力的规定,同时也是对政府行为的一种约束,以防止政府滥用权力。政府行为主要是行政行为,那么依法行政就成为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主体化、多元化必然导致利益的刚性化和价值标准、价值取向的多元化。要协调复杂多变的利益关系,实行合理的社会再分配,就必须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法从根本上讲就是调整利益关系的规范体系。依法调整社会利益关系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只有依法行政,才能保证政府协调的权威性、合理性和稳定性。欲建设法治政府,一要完善行政法律制度;二要提高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三要加强行政机关执法建设,健全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四要健全监督机制,五要严格追究执法责任。
北京大学政治发展与政府管理研究所兼职副研究员汪波,在论文中系统地论述了中国政府体制改革与法治建设。他认为,我国政府体制改革与法治建设进程是社会新秩序潜在需求、公共选择、立法建设、理性博弈等多重变量复合互动的结果。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与社会结构变迁,社会阶层之间、社会成员之间逐渐衍生新的利益关系与社会关系,这种新的利益关系一旦萌芽、生长、形成潜在新秩序,就转而向公共权力提出体制变革需求,进而要求国家的法加以确认。但国家权力通过国家法对社会新秩序的确认,并非是完全按照社会需求之输入被动运作,而是涉及新旧秩序多元利益主体间理性博弈的“公共选择”过程。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社会民众—企业等政治主体在社会资源分配结构方面并不存在天然一致性,彼此之间需要就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法律制定费用、法律运作费用、制度变迁的费用、利益补偿等一系列问题,进行反复协商与策略博弈,从而形成制度变迁“第一时滞”与“第二时滞”。当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经过“第一时滞”与“第二时滞”完成制度变迁过程,依照新法而行政时,行政权力与社会经济新秩序内在逻辑形成调和与一致。政府、社会、法律之间在一定时空条件下,在新的层面上获得有条件的稳定均衡。无论政府体制还是法律制度(政府体制的法律刚性表达),犹如市场交换中的价格信号,是经济—社会结构中多元利益主体理性博弈的外在均衡浮标。
王邦佐教授在会议发言中强调,应该推进责任政府建设,责任政府的本质是由人民与政府间的关系决定的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责任政府可以制约权力的张性,建立法治政府。所以应积极推进依法治国,最大程度地实行政府的公开透明度。黑龙江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叶富春教授在会议发言中谈到,政府创新是有范围、有界限的。政府创新是指决策方式、政治行为、政策和技术层面上的公共行为的创新。政府创新要依法创新,政府创新不能和现行的法律、制度相违背,不能违法、违宪。此外,政府创新要顾及社会的限度,成本太大就要慎重考虑。创新主体的素质、能力、动机也会影响创新的程度。创新是对现有制度的完善。创新也要建立责任体制,创新主体不能随意创新,以免公共权利被滥用,创新主体必须承担相关的结果责任。创新从宏观上讲,就是执政党意识形态的创新——回归宪政模式。

四、民主政治与和谐社会中的政府管理创新

关 于民主政治与和谐社会中的政府管理创新问题,与会者则各抒己见。台湾学者田昭容认为,孙中山的“民生主义”与胡锦涛“和谐社会”的内涵彼此相吻合。所以,两岸间的对话,与其驻足过去的剑拔弩张,不如迎向可创造的双赢未来。两岸能否创造双赢,这得考验两岸领导人及同胞们的智能,是否能跳脱过去“徘徊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的意识形态的对峙,而以“和则两利”的逻辑概念为两岸发展的方向,放弃“零和游戏”的“军事对峙”,两岸分头以孙中山的民生主义“实业计划”和胡锦涛的“和谐社会”的内涵为发展的方向。如此,两岸必能走上双赢的结局,缔造理想的“和谐社会”。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的施雪华教授在讨论中谈到,应针对民主政治中存在的问题去改革、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是加强公民对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的控制和监督;二是正确处理人大制度的民主和效能之间的功能关系;三是改革全国人大代表制度,实行委任代表制和专职代表制;四是完善全国人大民主程序建设,确保全国人大代表的民主权利。
白刚教授在研讨会发言中说:“和谐社会是中国政府创新的最终目标。中国政府创新有二个标准,一个是生态标准;另一个是有益于生产力的发展标准”。
五、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与加强政府科技创新

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何精华教授在谈到科技体制改革与科技创新问题时说,营造和谐的创新生态是政府“科学有为”的价值体现,当代科学技术的内在发展趋势是学科间不断交叉、综合和相互渗透。这种趋势不断产生一些新的学科、新的领域。这些新的学科领域正是创新的前沿阵地,也是竞争最激烈、最能带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领域,政府积极推动建立一个更加开放的科学文化环境对建设创新型国家极为重要。为此,一要努力减少或消除各种不必要的行政壁垒,摒弃“山头主义”式的管理构架;二要在科研机构实施聘任制,建立公正、公平和透明的选聘机制;三要制定激励政策,加强和促进科技系统内部的开放,包括研究人员之间的开放、专业领域之间的开放、研究机构之间的开放、以及行业之间、区域之间的开放。要营造“勇于创新、敢为人先、鼓励竞争、容忍失败”的创新氛围。强化对全社会的科学普及机制。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是科技进步的两翼。科学普及可以带动整个民族对知识和人才的尊重,激发人们追求真理的献身精神和尊重科学、崇尚理性、实事求是的价值观念。所以,政府要把科技创新的各个环节与科技普及密切结合起来,把科技普及作为政府的重要使命和职责,努力破除公众对科学技术的迷信,揭去科学技术的神秘面纱,使科学技术从象牙塔中走出来,从神坛上走下来,走进民众、走向社会,确保自主创新和科技发展始终为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
上海市科学学研究所的薛军、杨耀武认为,政府创新应面向自主创新,服务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针对科技资源配置的瓶颈问题,政府管理必须特别关注科技投入管理与调控缺乏有效的资源配置机制,要改变分散型的科技投入管理体制,建立科技投入统一规划、协调及资源配置机制。
中央编译局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的杨雪冬博士在通过对三个案例:秘密划票间(学习型技术创新)、“廉政帐户”(应用型技术创新)、“政府上网”(适应型技术创新)工程的分析的基础上,梳理了治理改革与技术创新的一般理论,提出了分析地方治理改革中技术创新的基本框架。他认为,在中国的地方治理改革中,地方需要获得更大创新空间。技术创新始终是实现制度变革的一个手段,建立良好的制度才是地方治理改革的根本目的。

六、政府创新的内部资源约束与外部社会环境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李玲玲认为,政府的自主性并非在引入市场经济后就消失了,而且,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未必一定带来社会力量的同等强大。政府以及合理的公共政策对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政府成功比市场成功对社会发展的意义要大得多。中国政府在对市场和社会进行引导和调控的过程中不断探索,实现着政府管理的创新。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应用法学研究中心的王积武、王玉则认为,政府改革是以适应经济与社会综合发展水平为目标的职能调整,由于经济与社会综合发展水平具有阶段性的特点,因此,政府改革也必然具有阶段性。地方政府在调整自身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同时,应当首先将对地区经济状况的分析作为改革方案的前置。只有客观认识本地区的经济状态,才能发挥地方政府对区域性生产力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为此,地方政府的改革在遵从中央政府方针政策的情况下,应突破形式上的一致,以保证本地区经济发展和生产力的提高更具有地方特色。
中央编译局的杨雪冬博士在发言中指出,经济平等和民主具有关联性,经济发展与政治发展并不一定同步,如经济发达广东,虽然外来的投资很多,但并没有形成民主改革的内在要求。此外,有的与会者认为,创新的社会环境问题,涉及公民社会的成熟程度,媒体的参与也会推动政治民主的发展,媒体监督、公开透明都会对维护公民权利起到推动作用。
与会学者在研讨中还特别关注政府创新中应注意的问题。李景鹏教授提出,应该重视中国政府创新的成果延续和扩展问题。中国政府创新应该避免“礼花现象”和“盆景现象”,即不会因为领导人的调整或更替而夭折。创新要一届一届延续下去,必须横向、纵向的扩展,从点到面,才能产生更大的社会效应。他以福建省石狮市的小政府改革最后以失败而告终、浙江温岭的“民主恳谈会”也因为领导人的更换而变得沉寂的情况为例,告诫人们应该重视中国政府创新的成果延续和扩展问题。
在谈到地方政府预算管理创新问题时,中山大学的马骏教授说, 19世纪后期美国政府的状况,给予目前中国政府创新的一个重要启示就是通过进行地方政府预算改革,完成政府创新的改革。他建议执政党在整个预算的一开始就应介入管理,以实现预算的理性化。台湾学者王蕴峤对此观点提出了疑义,他认为,执政党是否有这样一种能力能够介入或实现预算的理性化或是合理化,还是个问题。因为政党不是一个专业性的政府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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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09
  科学发展观对政府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不仅要求政府要全面审视经济社会中的各种矛盾问题,还要求政府高瞻远瞩,注意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相结合,在抓好经济建设的同时,努力实现以公共利益的和谐为宗旨的价值取向,理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推进政府运行机制的创新,实现决策 机制的科学化、民主化。

  树立以人为本的政府管理思想,坚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是政府管理创新的根本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全面发展就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协调发展,就是要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充分考虑经济、社会以及资源、环境等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可持续发展,就是要促进人和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之路,保证世代永续发展。

  科学发展观为政府管理提供了新的思想。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必须辩证地认识物质财富的增长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关系,转变重物轻人的发展观念。发展应该始终把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作为出发点和归宿。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如果不能找到一个正确的增长方式,经济不可能长期稳定快速地发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走出一条新型工业化道路,努力建设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节约型社会。科学发展观还要求在政府管理中必须辩证地认识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的关系,转变把经济增长简单地等同于发展的观念,也不能把发展简单地等同于经济增长。经济增长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没有经济增长谈不上经济发展,但增长又并不一定带来相应的发展。

  现代政府的本质特征是公共性,政府管理是要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公共利益也就成为政府管理的基石与出发点。要防止和克服一些领导干部在“政绩观”上存在的偏差,那种在错误发展观的支配下干出的所谓“政绩”,往往是不科学的、只注重当前发展,忽视长远发展的。正确的政绩观必须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完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使其既包含经济发展的指标,也兼顾资源、环境、生态,以及公共卫生、就业、社会保障、人民生活等社会发展的指标,并以制度作为保证。另一方面,只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才能真正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以人为本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把树立政绩的根本目的定位为给人民群众谋利益。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之间的关系,真正使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才能创造出扎扎实实的政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1-11
武汉大学的施雪华教授在发言中描述了政府创新的目标。他说,创新问题是中国从传统政府到现代政府的转型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实际上是政治现代化和政府现代化的问题。国际上政治现代化的四个标准:理性化、世俗化(结构部门分化)、制度化、民主化。理性化、世俗化在现代化的早期容易做到,制度化、民主化是现代化的中后期应该侧重的,但不是说制度化、民主化在早期就不去做,这四个标准在现代化的各个阶段都存在,只是各阶段的重点不同。理性化、世俗化属于技术层面的创新,比较容易,制度化、民主化则是实质型的创新,比较难。因此,中国目前只能在技术层面上进行创新。也就是说,中国可以先通过技术层面的创新来最终实现中国政府的现代化。
在分析政府创新的动力问题时,王邦佐教授认为,创新的动力可以从微观和宏观的角度进行考察。目前,在中国的国情下,宏观上创新还很困难,但学者应以理念的创新来推动宏观上的创新。当然,不应否认,微观上的政府创新具有很强的可行性,因此,中国政府创新可以从微观入手。中山大学倪星教授则从外层变量和内层变量的角度分析了政治合法性的现代转型,他认为地方政府创新的动力是政府管理方式的现代化,地方政府创新要求地方政府具有政治企业家的精神。同时,倪星教授还强调科层体制本身的压力、指标放大效应、地方层层加码、淘汰竞争机制的路径依赖、区域间的政绩竞争、政治精英间的竞争等加大了政府创新的难度。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李程伟也认为政府创新在宏观上要从市场经济、公民社会、全球化、党的执政能力入手,在微观上政府创新要求政府官员要具备政治企业家精神。
李景鹏教授在谈到政府创新的动力问题时,提出这样的一个观点,政府创新的动力应首先从宏观上认识清楚,改革成功与否的标志是能否避免回到老路上去,改革是否具有可逆性。他认为,我国的市场经济改革是成功的,中国止回阀因为它是不可逆的。中国不可能再回到计划经济,也不可能因为人的意志的改变而改变。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政府改革滞后是必然的,因为没有来自内部的、主观的动力。由于政府本身存在很严重的弊病:如政府没有直接动力进行改革,官本位意识依然十分浓厚;政府的自由裁量权过大,掌握了太多的物质资源,太多的支配权,权利又不透明,缺乏监督机制;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形成的特殊的部门利益、小团体利益;严重的官僚主义、严重的腐败,并存在着该作为不作为的现象;政府垄断着人民的利益表达。另外,政治体制改革存在风险,政府本身不愿冒风险。这就要求通过局部的不平衡来达到整体的动态平衡。李景鹏教授还特别强调,政治体制是经济发展的一个外部环境,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政治体制阻碍其发展的时候,经济发展就会从反面提出要求,不改革政治体制不行。政府创新的成果之所以比较容易延续和拓展:一是外力的压力更容易推进政府创新成果的延续和拓展,二是对政府的特殊利益不构成损害或者损害较小,三是创新对整个体制不构成挑战,四是从政府成员来说,付出的成本不是太大,五是跟政府的政绩相联系,六是群众比较的支持,群众基础雄厚,七是跟社会的突出矛盾联系比较的紧密。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王懂棋、王雄军则认为,政府创新的动力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人民群众改变政治环境的要求,二是知识分子对民主的追求,三是政治领导者的进取精神;政府创新的阻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政府创新目标的公共性和创新行为实施者私利性之间的矛盾,二是政治精英创新目标的开拓性与官僚机构具体执行上的保守性之间的矛盾。

二、政府创新的切入点与构建服务型的政府

深化中国政府创新,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为目标,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以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切入点。建设服务型政府已经成为中国行政改革的趋势所在,也已成为我国政府改革和创新的中心任务。服务型政府,就是满足社会公共需求,提供充足优质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现代政府。众所周知,理念的变革是一切变革的先导。公共服务理念是政府创新的基础与前提,公共服务理念引领政府的创新活动,驱除封建专制文化的遗毒,对塑造良好政府创新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公共服务理念不仅能指引政府创新活动朝着正确的方向快速迈进,还能为政府创新塑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与会的各位专家学者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对政府创新的切入点和构建服务型政府的认识。白钢教授在发言中就政府创新的障碍进行了分析,认为政府创新有两类,一类是体制创新,一类是技术创新。中国目前情况下体制创新存在着困境,因此只能进行增量的技术创新,以最后实现质的变化,实现体制创新。增量的技术创新将在长时间内是中国政府创新的一种常态。
中国政法大学的陈红太教授在会议中指出,中国政府创新的出路不应是“走向论”,而应是“融合论”,即管制与服务的兼容、民本与民主相结合。北京大学的李景鹏教授认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解决政府与群众利益表达的关系问题。在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由于社会利益关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社会利益矛盾和冲突日益尖锐、复杂。此种情况下,政府已无法再包办人民群众的利益表达,所以应该下大力气为人民群众的利益表达提供各种通畅而有效的渠道。人民群众在表达利益上的这种转变也是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要求。
中山大学政务学院的倪星教授认为,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矛盾突出的转型时期,构建和谐社会任重道远,这需要我们全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其中政府的管理创新能力至关重要。中国政府管理创新主要包括战略规划、公共政策、资源管理和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因此,可以通过培育政治领导人的企业家精神,重视知识精英的作用,扩大公民参与,适当引入政府间竞争,充分发掘既有的政治资源,创建学习型政府等方面来全面提升中国政府管理创新能力。
南开大学的张志红博士在讨论中说,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和社会转型过程中滞碍因素的复杂化,是目前中国政治体制改革面临的客观现实。这就要求政治体制改革不仅要有适应和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能力,而且要有克服和处理各种复杂政治问题的能力。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更是直接打破了政府间纵向关系中既有的政治平衡。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立足中国的具体实际。他认为,突出大型城市在政府间关系运行中的政治平衡功能,首先要加快直辖市发展,促进省际平衡发展;其次要增加大都市设置,促进城市间协调发展;最后要建设不同类型的中心城市,推动省内地区间均衡发展。
四川大学的姜晓萍教授从政府流程再造的角度对当代行政改革、提升政府绩效提出了对策建议。她认为,应以流程再造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实现政府职能的合理区隔或有效整合,推动组织再造;改进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公众满意度;推动公共服务的信息化进程,积极推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培育政府及其官员的公共服务理念,调整政府机关和公务员的服务行为,旨在强化服务意识,建设便民、高效的政府。吉林大学的彭向刚教授认为,在服务型政府的理念下,政府既要利用国有资本和国家投入,发展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提供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服务,中国止回阀网又要利用政府必要的权威和力量,努力协调社会成员的利益,增进社会福利,健全社会保障机制,保证低收入阶层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和谐与稳定。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的朱春奎等,以上海市宝山区处级领导干部为研究对象,对公务员处级领导干部胜任力模型进行了实证研究。提出了包括公共服务、业务流程、财务责任以及学习与成长四个维度的国家公务员处级领导干部胜任力模型框架,从中提取了绩效意识、公仆意识、责任意识、执行能力、监控能力、协调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战略管理能力、自我更新能力、团队建设能力和财务控制能力等11个胜任力因子。
中共中央党校的井敏博士则认为,在中国构建服务型的政府要处理好三组关系,即管制与服务的关系、官与民的关系、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的王德高教授认为,新公共管理运动反对传统公共行政重遵守既定法律法规,轻绩效测定和评估的做法,主张放松严格的行政规制,实现严明的绩效目标控制。因此,政府应广泛采用竞争机制和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和手段,改善人力资源管理,要重视政治对行政、对公务员的影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需要与政治体制改革的其他方面结合起来进行,要让行政人员认识到行政工作所负有的政治责任,增强对政治的敏感性,保持对政策的自觉响应性,从而达到忠实地履行行政职责的目的。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许淑萍研究员在论文中则强调,“以民为本”是政府管理的根本出发点,公共服务是政府管理的核心职能,道德行政是政府管理的根本价值追求,网络行政应是政府管理的基本方式,绩效评估是政府管理效能的基本评价体系。

三、加强法制建设与政府行政法制化

关于加强法制建设与政府行政法制化问题,武汉大学的王德高教授的看法是,我国目前尚处于法制不健全,制度供给不足的阶段,因此建立健全法制,完善规章制度仍将是今后一定时期内我国行政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但是必须看到,制度毕竟是手段,它是为政府完成公共管理的目标和任务服务的。因此在制定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时,应该同时考虑如何将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落到实处。而这一点恰是目前我国行政管理工作尤其应该加强的一个方面。如果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即使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再完善,依法行政也是一句空话。
吉林大学的彭向刚教授则认为,政府行为具有法律效力,但这并不等于政府行为都是合法的。法律不仅是一种对政府权力的规定,同时也是对政府行为的一种约束,以防止政府滥用权力。政府行为主要是行政行为,那么依法行政就成为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主体化、多元化必然导致利益的刚性化和价值标准、价值取向的多元化。要协调复杂多变的利益关系,实行合理的社会再分配,就必须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法从根本上讲就是调整利益关系的规范体系。依法调整社会利益关系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只有依法行政,才能保证政府协调的权威性、合理性和稳定性。欲建设法治政府,一要完善行政法律制度;二要提高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三要加强行政机关执法建设,健全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四要健全监督机制,五要严格追究执法责任。
北京大学政治发展与政府管理研究所兼职副研究员汪波,在论文中系统地论述了中国政府体制改革与法治建设。他认为,我国政府体制改革与法治建设进程是社会新秩序潜在需求、公共选择、立法建设、理性博弈等多重变量复合互动的结果。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与社会结构变迁,社会阶层之间、社会成员之间逐渐衍生新的利益关系与社会关系,这种新的利益关系一旦萌芽、生长、形成潜在新秩序,就转而向公共权力提出体制变革需求,进而要求国家的法加以确认。但国家权力通过国家法对社会新秩序的确认,并非是完全按照社会需求之输入被动运作,而是涉及新旧秩序多元利益主体间理性博弈的“公共选择”过程。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社会民众—企业等政治主体在社会资源分配结构方面并不存在天然一致性,彼此之间需要就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法律制定费用、法律运作费用、制度变迁的费用、利益补偿等一系列问题,进行反复协商与策略博弈,从而形成制度变迁“第一时滞”与“第二时滞”。当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经过“第一时滞”与“第二时滞”完成制度变迁过程,依照新法而行政时,行政权力与社会经济新秩序内在逻辑形成调和与一致。政府、社会、法律之间在一定时空条件下,在新的层面上获得有条件的稳定均衡。无论政府体制还是法律制度(政府体制的法律刚性表达),犹如市场交换中的价格信号,是经济—社会结构中多元利益主体理性博弈的外在均衡浮标。
王邦佐教授在会议发言中强调,应该推进责任政府建设,责任政府的本质是由人民与政府间的关系决定的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责任政府可以制约权力的张性,建立法治政府。所以应积极推进依法治国,最大程度地实行政府的公开透明度。黑龙江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叶富春教授在会议发言中谈到,政府创新是有范围、有界限的。政府创新是指决策方式、政治行为、政策和技术层面上的公共行为的创新。政府创新要依法创新,政府创新不能和现行的法律、制度相违背,不能违法、违宪。此外,政府创新要顾及社会的限度,成本太大就要慎重考虑。创新主体的素质、能力、动机也会影响创新的程度。创新是对现有制度的完善。创新也要建立责任体制,创新主体不能随意创新,以免公共权利被滥用,创新主体必须承担相关的结果责任。创新从宏观上讲,就是执政党意识形态的创新——回归宪政模式。

四、民主政治与和谐社会中的政府管理创新

关 于民主政治与和谐社会中的政府管理创新问题,与会者则各抒己见。台湾学者田昭容认为,孙中山的“民生主义”与胡锦涛“和谐社会”的内涵彼此相吻合。所以,两岸间的对话,与其驻足过去的剑拔弩张,不如迎向可创造的双赢未来。两岸能否创造双赢,这得考验两岸领导人及同胞们的智能,是否能跳脱过去“徘徊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的意识形态的对峙,而以“和则两利”的逻辑概念为两岸发展的方向,放弃“零和游戏”的“军事对峙”,两岸分头以孙中山的民生主义“实业计划”和胡锦涛的“和谐社会”的内涵为发展的方向。如此,两岸必能走上双赢的结局,缔造理想的“和谐社会”。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的施雪华教授在讨论中谈到,应针对民主政治中存在的问题去改革、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是加强公民对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的控制和监督;二是正确处理人大制度的民主和效能之间的功能关系;三是改革全国人大代表制度,实行委任代表制和专职代表制;四是完善全国人大民主程序建设,确保全国人大代表的民主权利。
白刚教授在研讨会发言中说:“和谐社会是中国政府创新的最终目标。中国政府创新有二个标准,一个是生态标准;另一个是有益于生产力的发展标准”。
五、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与加强政府科技创新
第3个回答  2011-11-08
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关键,也是各级政府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