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周年为什么不能上坟

如题所述

为什么二周年不能上坟?通常,为去世的人举办三周年纪念的都是去世之人的至亲,旨在对去世之人的缅怀与感恩。这样的活动提醒我们应从悲伤中走出,珍惜生命和爱人。它既是对以往的亲人再一次告别,也是对社会关系的延续和巩固,帮助活着的人更好地生活。
在传统习俗中,一个人去世后,其子女需服孝三年,俗称“服三”。一周年时,死者的亲友会聚集一堂,前往坟地烧纸祭奠,这被称为“周年”或“烧周年”。古代称之为“衤覃”服,又称“小祥”。
第二个周年称为“大祥”,同样需要去坟地致祭。而到了三周年时,烧纸祭奠后,人们会改换平常的衣着。死者的亲友会带着供品和纸扎聚集,这被称为“服三”。三周年过后,死者的子女可以脱去孝服,恢复平常的衣着。因此,三周年也被称为“脱服”或“除孝”。传统上认为,到了这个阶段,丧葬礼仪才算正式结束。
对于守孝人来说,守孝的行为其实是在报恩,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孩子在三岁以前的三年里,日日夜夜依赖父母(尤其是母亲),一切都需要父母的悉心照料。当我们脱离“三岁小孩”阶段,进入幼儿期(可以暂时离开父母进入幼儿园)时,父母已经照顾了我们三年。因此,父母去世后,守孝三年,是为了报答这三年来的养育之恩。所以,人去世三周年时,一般会遵循当地习俗和礼制,举行正式的三周年纪念活动。而此后的每年忌日,通常只在至亲之间进行家庭聚会形式的纪念。
还有一个故事是关于人死后在阴曹地府的经历。据说,死后到达阴曹地府,会有十位王官(阴府的检察官)和四位审判官。他们的职责是对亡者进行审讯,根据生前的行为善恶进行调查。这十位王官分别掌管十殿,首先要过前七殿:秦广明王、楚江明王、宋帝明王、伍官明王、阎罗帝君、卞城明王、泰山明王。儿女们希望通过烧七,让父母在阴间过得舒适,顺利通过各殿的审判。经过四十九天后,案件会被移送到阴曹法院,经过四审。每十日为一审,分别由崔氏判官、李氏判官、韩氏判官、杨氏判官进行审理。再过一段时间就是九十九天烧百天(也称为短百天或长周年),然后是烧一周年和三周年,最后由转轮明王决定如何投生,转入来世。烧纸祭奠也被看作是贿赂地府官员,以便早日投生,转入来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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