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欠款有一方不知情

如题所述

夫妻之间的债务是否需要双方共同承担,主要取决于债务的性质和用途。即使一方不知情,也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然而,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种情况下,即使不知情的一方也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具体是否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债务,需要根据债务的性质和用途来判断。如果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不知情的一方也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如果债务被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那么不知情的一方则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的,可以收集证据证明该债务相关书面合同以及协议上没有自己的签字,也可以请债权人证明并未尽告知义务,也可以通过证明该债务为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具体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取证:
(一)请债权人作证,证明借款时配偶并不知情,且双方约定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
(二)证明该债务的用途并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了。
(三)证明该债务是一方在婚前或婚后因遗嘱或赡养遗赠协议而单独继承的债务。
第三部分共同债务相关定义
共同债务的认定如下: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共同债务的认定如下: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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