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楼下不到2米处安装有一些健身设施,夜间3点都有人来喧哗,极为扰民;了解到此设施是北京市西城区体育局管理的,但是多次反映以后都没效果,他们说你们不服就去告我们把,法院不管。于是我家就想去法院起诉他们,准备了行政诉讼的起诉书和充分的证据后,来到西城区法院,行政立案厅的法官说不予立案,并不给我任何理由,就跟我说现在法院都不给这个立案,也不给我不予立案的裁定书之类的,我说那我去中级法院,他笑了笑说去了也不给立案,之后就不给我任何回答,叫下一个号,让我走人;我想问问,是不是没有办法了??难到去上级法院也不能立案吗??谢谢
我问是否属于行政诉讼,是否立案的哪些条件不符合?他惜字如金,只不断重复一句话就是不给立。
追答行政诉讼的对象是具体行政行为,你们的诉讼对象是什么呢?而且这样的基础设施建设问题你一定要找个律师咨询一下的,否则很难受理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很窄的,而且胜率极低。你不如告民事侵权,要求补偿或者排除妨害,只要找到设施的所有人就可以了。